在全省範圍內,新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對購房地點設置限制。也就是說,無論在山東省哪個城市買首套房還是二套房,都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由於每個地區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壹樣,所以需要先了解當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和要求。另外,還要符合買房的條件和限制,比如買房的資格、數量、限制等。
全款購房提取公積金流程:
1.辦理購房合同:買受人須先與房屋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使用住房公積金全款購房的事項;
2.準備材料:購房者需要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基本信息、購房合同、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購房者需要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交相關材料。審批通過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購房人指定銀行賬戶;
4.銀行貸款:購房者需要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金額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首付款;
5.辦理過戶手續:購房者需要到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將房屋產權正式過戶到購房者名下。
綜上所述,具體操作前建議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了解當地的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