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勝訴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及存款等情況。
3.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他的個人信用報告中將記錄逾期付款等負面信息,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4.公安部禁止公安機關介入經濟糾紛和非法抓人,因此如果他們無法償還小額貸款公司的債務,他們不會坐牢。
壹、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法定訴訟時效,借條的生效時間?
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自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
2.沒有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
3.兩年內,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除非貸款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否則將超出法律限制。
第二,貸款有效期,貸款有效期是多少年,貸款有效期是多少年?
1.借條的有效性取決於借條的內容。如果沒有規定還款時間,訴訟時效為自出借人請求還款之日起兩年。
2.如果借條中規定了還款時間,則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3.借條上未載明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是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他們在時效期間內主張了權利,時效期間將重新計算,但最長時效期間不超過20年。
5.《合同法》第62條第4款規定: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應當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借條和欠條有什麽區別?
1.對於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欠條,訴訟時效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
2.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3.如果債務人在借條或欠條註明的還款日仍未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以此為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4.此類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壹致,均為自註明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計算(壹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後,該債權將不再受法律保護,並失去贏得訴訟的權利。
4.借條、借條和收據、借條和欠條有什麽區別?
借條與未註明還款期或履行期的借條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存在差異:
1.借條。
1)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則不能計算時效。
2)因此,2年壹般訴訟時效自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3)債權人未主張權利的,適用最長時效期間,即自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欠條。
1)逾期借條是對雙方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債務人出具借條時,權利人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故權利人應自借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2)換言之,訴訟時效從未履行期限的借條出具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