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無借條借錢應註意的問題;
1.收集借錢的證據
如果沒有債務,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只要妳能證明欠債的事實和數額。所以需要提供當時借錢給對方的證據,比如轉賬給對方的銀行收據,如果是現金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的收據等等。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也就是收集向他要錢的證據。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債權超過兩年的時效。形式上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是錄音錄像形式證明對方多次要錢。
3.收集對方的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撈錢”的目的,主要包括對方的戶口、房子、車子、公司股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壹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