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就是銀監會對應措施:
壹、加強房地產行業形勢研判。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壹步加強宏觀經濟運行、相關行業產業狀況、相關政策面的分析研究,密切關註房地產市場走勢、行業運作特征,密切關註經濟周期、市場波動、資金鏈松緊、居民預期變化等可能給按揭貸款業務帶來的風險。
二、嚴格貸前檢查和按揭貸款發放標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中國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行業授信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8]42號)規定,堅持貸款風險審慎指標控制,嚴格借款人資格審查,註重從源頭上防範貸款風險。要堅持面測面試和實訪制,把做實每筆貸款的盡職調查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堅持落實借款合同面簽制度,核實借款人首付款真實情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假按揭”、“假首付”現象的發生。
堅持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嚴格遵守第二套房貸的有關政策不動搖。要堅持貸款標準,嚴格借款人資格審查,審慎評估借款人風險,確定合理的貸款利率。不得以征信系統未聯網、異地購房難調查等為由放棄“二套房貸”政策約束,不得自行解釋“二套房貸”認定標準,不得以任何手段變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成數。
三、進壹步完善按揭貸款風險防控制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建立完善與自身承受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相適應的按揭貸款管理體制機制,按照審慎經營原則細化有關操作要求和業務流程,合理配置資源,全面提升對按揭貸款客戶的風險識別、計量和管理能力。做好客戶群識別與區分工作,改善差別化服務水平,提高差別化管理與定價能力。進壹步優化業績考核體系,從制度上引導分支機構重視內控機制建設和風險管理。
四、進壹步加強按揭貸款風險狀況動態防控。對已經發放的按揭貸款,要加強監測和分析,用好銀監會客戶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重點做好對客戶違約以及交叉違約情況的監測。加強對房地產抵押物的管理,定期對抵押物價值重估和動態監測,必須時采取追加擔保或壓縮貸款等動態風險控制措施。對於違反“二套房貸”規定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即使貸款已分類為正常類或關註類,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新對其分類,同時要嚴格追究相關違規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及時將撥備補提情況和責任人追究查處情況上報相應監管部門。銀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協調、維權職能,進壹步加強行業信息***享機制、風險防控合作機制的建設,健全完善“黑名單”制度,必要時組織采取協調壹致的風險處置措施。
五、加大監督力度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加大對按揭貸款業務的監管力度,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調查、抽查、暗訪和現場檢查,加強窗口指導和風險提示,切實防範信貸風險。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督促進行整改,嚴肅追究責任,對問題比較嚴重、整改不到位、屢查屢犯、繼續違規的機構和責任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可視情況依法采取包括準入限制在內的相關監管措施,如暫停相關機構(分支機構)房地產按揭貸款業務、暫停房地產貸款業務條線的高管準入、暫停境內外新設機構準入等。對因貸前、貸中、貸後管理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到位造成損失的機構和責任人,要落實責任,嚴肅處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和外部不法分子勾結、合夥騙貸的,壹經查實,要嚴肅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機構處理。查處中發現的重大事項,各銀監局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