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協議,深圳國稅部門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企業和個人所欠稅款信息,包括納稅人名稱、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生產經營地址、所欠稅款種類、歷史欠稅額和當期欠稅額。人民銀行將深圳市國稅局提供的數據接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及深圳市信用協會信息發布平臺。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副行長張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中國國家稅務局與中國人民銀行的首個信用數據交換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將參考稅務部門提供的納稅人欠稅信息,評估企業和自然人的信用等級、信用資格和信用範圍,欠稅企業因不誠信將在全國範圍內受到銀行信貸限制。
在信用數據交換簽約儀式結束後,深圳市國稅局副局長唐曉明表示,深圳市第壹批欠稅信息為1851,這些納稅人的欠稅總額為9653萬元,今後將根據協議定期更新。他還表示,如果實踐效果好,深圳市國稅局將向人民銀行提供異常戶、逃匿戶、多違章戶等納稅人負面信息,以及連續準申報、連續不繳稅、連續不違章等納稅人正面信息。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采集企業信息11160萬條,自然人信息6億條,其中490萬家企業、6400萬人與金融機構有信用往來。
據介紹,企業和個人欠稅擾亂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金融信貸行業的風險成本。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副行長張建軍表示,通過國稅、財政跨系統、跨部門合作,將欠稅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借助信用杠桿,加大國稅執法力度,共同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有效解決了信用市場參與者信息不對稱問題 使失信者壹處犯法,全國寸步難行,有效防範銀行信貸風險,增強金融業務穩定性。
深圳市國稅局稅收征管處處長陳奕龍表示,將欠稅信息與信用相結合,增加了違法違規者的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