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積金提取分為受理和審核審批兩個步驟。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歸職工本人所有,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賬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關於“如何提取常州公積金”這個問題,下面由網邊肖為您詳細解答。1.常州公積金如何提取受理: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理由。符合要求且材料齊全的,中心根據授權進行審核並提取材料。符合要求且材料不齊全的,退回申請材料並壹次性告知。審批:允許支取並告知,不允許銀行或直接支付並告知原因。2.常州公積金提取地點:1。直屬機關:天寧區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2號樓2樓B區綜合窗口-1;2.武進副中心:武進區外環府路36號壹樓大廳綜合窗口;3.金壇副中心:金壇區南環路116號壹樓大廳綜合窗口;4.溧陽副中心:溧陽市體育路8號壹樓大廳綜合窗口。三。常州公積金提取的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以上是“如何提取常州公積金”的回答。繳納住房公積金,相當於單位和妳壹樣按比例繳存了壹筆免稅收入,可以提取用於住房相關用途。如果在工作中沒有用完,可以在退休後壹次性取出。此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如有疑問或法律問題,歡迎登陸網站咨詢。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