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減免所有期數的月保險費、月服務費、月擔保費壹次性結清;
2、不減免,現有貸款金額二次分期,基本60期;
3、減免未還期數的月服務費、月保險費、月擔保費。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貸款原則有以下幾點: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利息是指借款人為取得資金使用權而向貸款人支付的報酬,它是資本在壹定期間內的使用價格。貸款利息可以通過貸款利息計算器詳細的計算出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貸款通則》
第十九條 借款人的義務:
壹、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二、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三、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四、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五、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