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的應訴方法是積極應訴。
被平安普惠起訴後,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被告應當了解原告的訴訟請求等情況,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可以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
如果因為借錢被起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暫時無力償還,可以直接找原告談,嘗試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延期還款或減免債務。如果雙方協商壹致,妳可以要求原告撤訴,撤訴後積極履行協議,否則對方再起訴。
2.如果協商不成,被起訴後,妳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的目的。判決生效後,妳也要積極履行。
綜上所述,平安普惠應該積極應訴,表明自己願意還款,而不是惡意違約,然後積極與銀行協商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
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34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全部價款的五分之壹,經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標的物使用費。
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73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
第674條
借款人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
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
第676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