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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中小學生生活補助

壹、農村中小學生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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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學生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優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年獎勵6萬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榮譽證書。

2.國家勵誌獎學金

對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學習成績優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給予獎勵,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撥款

資助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科學生(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

貧困家庭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去30個基點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基於校園的國家助學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或向高校學生資助部門咨詢校內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同壹學年內,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只能選擇申請壹種國家助學貸款。

5.國家對高等院校學生的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大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金額,以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含本金及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下同)中較高者為準;復學或新生入學後減免學費的數額,按高校實際收取的學費數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不超過每生每年8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補償或減免。

6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補償

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給予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補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實施。

7.師範生公共教育: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

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在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培養的學生,以及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簡稱優秀教師計劃)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不用交學費和住宿費,還可以獲得生活補助。對教學感興趣且符合非師範專業條件的優秀學生,可在招生兩年內轉入公辦師範專業,高校退還學費、住宿費並補發生活費補貼。壹些省份還實行了當地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中西部省份的地方師範院校也開展了當地優秀教師的培養工作。報考以上地區師範類專業的同學可以具體咨詢相關院校。

8.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中西部地區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解決入學交通費用和入學後短期生活費。學生可以咨詢當地縣教育部門。

中西部地區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二臺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9.勤工儉學

大學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業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通過勞動獲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10.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大壹新生,如果暫時籌不到學費和住宿費,可以在報到入學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進入大學後,高校的資助部門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識別困難,采取不同的措施給予資助。

11.校內資助

學校利用事業收入資金和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的捐贈,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夥食補助、校內無息貸款、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實行校內資助。

三、大學生就業補貼政策2021標準

不同地方對大學生就業補貼標準有不同的政策。以安徽省為例,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生活補貼。今年畢業的大學生可以享受生活補貼。每人每月連續津貼金額約為1,000-3,000元,根據不同標準有所不同。

2.壹次性大學畢業生就業,政府會給他們壹次性就業補貼,不同地區補貼不同,補貼3000元左右。

3.經濟學家壹直鼓勵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所以國家推出了大學生壹次性最高貸款,達到1.5萬元。

法律依據

《安徽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第五條創業各項優惠政策。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監督疫情防控期間已出臺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和財政、稅收、金融等階段性減免政策的落實。

第四,2022年國家資助貧困生政策

壹、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學前(幼兒)資助標準300元/生/年。(優先考慮貧困人口不穩定家庭學生、農村地區容易返貧的貧困人口家庭學生、因事因災重大事故家庭學生、貧困人口家庭學生、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孤兒和烈士子女)二。義務教育(壹)“三免壹補”。“三免”是指免除文具費、課本費和學雜費,“壹補”是指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的生活費補助。免文具費標準20元/生/年;教科書免費標準為小學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小學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免學雜費。“壹補”即貧困家庭學生的寄宿制生活補助:小學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貧困家庭學生非寄宿生活補助:小學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對人口較少民族(景頗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諾族、德昂族、獨龍族)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在落實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2)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標準為5元/生/日,每學年補助200天,即1000元/生/年。三、中等職業教育(1)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民族自治地方學校就讀的學生,在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壹、二、三年級全日制學生中免收學費。資助標準為2000元/生/年。(2)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為全日制正式學生壹、二年級學生、農業專業學生和非農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2000元/生/年。(3)中等職業教育省級政府獎學金。獎勵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級以上(含二級)優秀學生。獎勵標準為4000元/生/年。(4)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優秀學生,特別是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優秀學生給予獎勵,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磨練技能,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獎勵標準為6000元/生/年。四、普通高中教育(1)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在普通高中就讀的貧困家庭學生,補助標準為第壹類2500元/生/年,第二類1500元/生/年。(2)免除原建檔立卡貧困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返貧或致貧風險的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包括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標準800元/生/年。(三)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生活費補助。2020年前入學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享受生活補助政策,直至普通高中相應學年期滿。對2021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將原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補助調整為“三類”(全日制學校容易返貧的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因原因和災害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人員)。過渡期(2021-2025)補貼標準為2500元/生/年。五、高等教育(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 * *同壹借款人,由* * *負責還款。全日制本科、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萬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萬元。(二)國家助學貸款獎勵補助資金。用於對2022年考入本校的貧困家庭學生進行壹次性資助,獎勵標準為2000元。根據2022年下發的文件。(3)省級優秀貧困生獎學金。省優秀貧困學生獎學金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資助,用於獎勵考入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的雲南家庭經濟困難優秀本科生。本科學習期間,省財政給予5000元/生/年的學費獎勵,本科學習期間考試合格可獲得連續獎勵。2021 2022年執行之前在校選的老同學,2021和2022年的新生不選。(4)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子女學費優惠。2020年前入讀某高校且已入讀某高校的貧困家庭學生,以及已被普通高等學校該學院錄取的貧困家庭學生,來自雲南的,繼續享受學費獎勵政策,直至該學院相應學年期滿。對2021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子女學費調整為“三類”農村低收入家庭(邊緣貧困人口、不穩定脫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已被某院校錄取(以焦雲貸[2017]18號文件公布的院校名單為準)並被普通高校錄取的學生。過渡期(2021-2025)內,每年對當年受助人員資格進行壹次確認,不再執行“壹次性評定在校期間繼續享受資助”的政策。由省財政給予5000元/生/年學費獎勵,2022年按具體文件下發。(5)玉溪市優秀貧困學生獎學金。由玉溪市人民政府資助,用於獎勵考入省屬院校的玉溪市家庭經濟困難優秀本科學生(三所市級普通高中限壹人以上,縣級普通高中限二人以上)。標準是全市每年評出200名左右的新生,本科四年學習合格者可連續獎勵。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年。2021、2022年執行之前在校選的老同學,2021、2022年的新生不選,按每年下發的文件執行。(六)中央彩票公益金項目。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計劃,用於壹次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家庭到被錄取高校的交通費用。省內高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根據每年發布的文件。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高等職業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壹)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資助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 同時,進壹步優化教育結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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