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向當地銀行業協會投訴
三是向當地銀監分局或人民銀行投訴。
農村信用合作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違規省貸款如果還是沒有得到妳合理的要求,金融機構的主管單位.都不用任何申查就貸到款了,監察部門放映。向聯社人事部門、銀行這樣做不屬於違規行為信用社。
只要是銀行違規了妳就沒事。這就是農村信用合作社,鄉的壹家,跟銀行有關的,有時候為了大家的面子好看,根本是借不到錢的,要有穩定的收入。那麽投訴到妳所在縣。
如果不是妳本人,信用社貸款給妳與銀行無關,妳去找這家信用社的領導。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在妳相上投訴的信用社前,市的信用聯社相關部門。
防範信貸違規行為的對策:
防範信貸違規行為的發生,必須進壹步加強信貸紀律的約束,增強農信社各級管理人員的憂患意識和信貸紀律執行意識,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引導,不斷提升信貸管理制度的執行力,防止信貸工作中的“不作為”和道德風險,禁止“亂作為”、服從性違規、習慣性違規行為的發生。
(壹)建立有效的約束、監督機制,防範違規行為。壹是完善以審貸分離為核心的風險約束體系,實行貸款風險度量化控制和審批權限的分級控制,對不同層次的信貸決策人員和管理人員實行相應的權力約束,對不同崗位和不同部門實行相應的崗位責任約束和職能約束,促使所有信貸人員嚴格執行信貸制度,預防人為因素對信貸工作的不正常幹擾,防範信貸人員舞弊、欺詐等行為;二是建立壹個有力的監督機制,主要是加強上下級監督,壹級盯壹級,逐級抓落實;加強平行監督,形成平行分工、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機制;加強外部監督,發揮銀監、行業管理及行政執法部門的外部監督作用,以彌補內部監督、制衡機制可能失效後而產生的違規行為的監督;加強稽核監督,以最強有力的監督和處理手段,強化制度執行的後續監督,把好最後壹道關口。
(二)健全和完善信貸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遏制、查處違規行為。本著“權力與責任對等、風險與收入掛鉤”的原則,對信貸操作進行責任規範,建立風險防範責任制,自上而下層層分解風險防範責任。並將風險防範納入經營目標責任制及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做到權、責、利對等。對形成的風險貸款要全面清理,劃分責任人,責任貸款由責任人負責清收。對造成風險損失的責任人可實行個人賠償制度,對造成重大風險和損失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實行信貸管理標準化操作,規範經營行為。壹是對貸前調查、借款人資信評估、貸款審批、發放、管理、清收等各環節制定壹個合理的標準化規定,使所有信貸管理人員知道該幹什麽,不該幹什麽,知道怎麽幹,也知道何時幹,減少人為因素造成信貸操作不當而誘發新的風險貸款;二是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對每個崗位、每個員工、每個環節執行制度的程度和要求,都制定明確的評價標準,既使每個員工了解各自執行制度的程度、要求和努力點,也為組織考核檢查員工制度執行情況提供壹個可操作性的依據;三是引入技術性的剛性約束機制。通過對農信社信貸管理系統的不斷完善、升級,建立技術性的剛性約束,對未經過各個操作環節及未經過審批電子指令的,系統都不予以確認,從而確保客戶準入及貸款審批的規範性。
(四)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引導,提高信貸制度的執行力。壹是要積極加強制度的教育培訓,建立定期強制培訓制度,既要使每個基層員工全面掌握制度的內容和要點,也使其深刻理解制度的意義、作用和落實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不執行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切實增強基層員工對制度的理性認識和執行意識;二是大力倡導農村信用社先進的企業文化,把提高制度執行力與踐行企業文化精神結合起來,在“敬業”中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使企業文化成為員工提高制度執行力的內在精神動力,通過積極開展壹些制度學習宣傳活動,大力宣揚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方面的先進典型,廣泛開展正面教育,用身邊的典型人和事來激發員工,引導員工的行為;三是建立有效的獎懲機制。通過建立獎懲機制,形成對員工執行制度的正向激勵,形成對違規行為的有效制約,從而確保各項制度的執行落實。在此基礎上,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兌現獎懲辦法,形成引導員工自覺執行制度的長效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之壹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