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醫療,全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在群眾自願互助的基礎上,依靠集體經濟,在防病治病上實行互濟互助的壹種福利性質的醫療制度。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能夠享受到50%的醫保報銷比例,能有效緩解大家具體醫療成本費醫療和壓力。雖說它不是壹個強制性參保,但對於大家緩解自身醫療成本費醫療和壓力,也能打下壹個非常好的根本,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很有必要的。
新農合醫保算不上強制繳費的,但對於很多農村地域並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這些消費群,所以選擇新農合醫保的參保或是相當不錯的。畢竟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每壹年的繳費水準相對而言是很低的,大約僅僅必須200元錢到300塊錢上下就能完成全年醫保費用的繳納,那在第2年起全年度都能夠享受到醫保費用報銷工資待遇。
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壹定要堅持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嚴禁硬性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指標、向鄉村幹部搞任務包幹攤派、強迫鄉(鎮)衛生院和鄉村醫生代繳以及強迫農民貸款繳納經費等簡單粗暴、強迫命令的錯誤做法。各地區要加強督查,發現這些問題,必須及時嚴肅查處,堅決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