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央行明確了年化利率的計算方法,即貸款年化利率應當按照借款人收取的全部貸款成本和實際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並折算為年化形式。
零壹研究院院長余百成認為,央行要求包括合作互聯網平臺在內的所有貸款機構都要明示貸款年化利率,並首次明確了貸款年化利率的計算方法,這對於提高貸款市場透明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將起到非常明顯的作用,對貸款行業也將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
涵蓋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
央行要求,各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在通過網站、移動應用、海報等渠道進行營銷時,應當以明顯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並在簽訂貸款合同時予以註明,或者根據需要同時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得比年化利率更為明顯。
事實上,2020年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和《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都對貸款利率的明示做出了相關要求,只是沒有此次公告那麽詳細,約束對象主要是金融機構。
其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要求,金融機構向金融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時,應當以能夠引起金融消費者註意的顯著方式,提請金融消費者註意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利率、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註意事項和風險提示等與金融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遵循金融消費者的指示。如果格式條款是電子形式的,它們應該易於識別和獲取。
《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指出,商業銀行自行或者通過合作機構向目標客戶推介網絡貸款產品時,應當在顯著位置充分披露貸款主體、貸款條件、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逾期催收、咨詢投訴渠道、違約責任等基本信息, 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不應以默認勾選或強制捆綁的方式剝奪消費者表達意願的權利。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貸款利率是以年化利率的形式顯示的,這壹點其實在之前的壹些文件中已經明確。央行這次要求以‘更清晰的方式’顯示年化利率,體現了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另外,過去很多機構宣傳日利率、月息特別明顯,年化利率不明顯,誤導消費者。現在央行明確了日利率和年利率不能比年利率更明顯,堵住了這樣壹個漏洞模式的漏洞。”
在消費金融專家蘇看來,這壹公告是加強網貸業務管理的重要舉措。此前,部分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平臺不披露、少披露貸款利率或被誘導,涉嫌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利於消費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對於“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的範圍,央行解釋為包括但不限於存款類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另外,鼓勵民間借貸參照本公告。對此,蘇提醒,文件內容指出“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包括”——“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或成監管窪地。壹些互聯網平臺的貸款業務來源非常多樣,未來能否按規定執行還有待考量。
明確貸款年化利率的計算方法
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調整了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後,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以每月20日公布的1年期LPR的4倍標準確定,取代了此前“兩線三區以24%、36%為基礎”的規定,大幅降低了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道高壹尺,魔高壹丈。壹些機構為了應對新規帶來的創收壓力,表面上遵守民間借貸利率的要求,實際上卻以利息為借口繼續向借款人收取各種費用,變相推高了借款成本。同時,各機構年化利率的計算方法不同,沒有統壹的監管要求,給壹些機構鉆空子提供了機會。
央行公告明確要求“年化貸款利率應當按照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貸款成本與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並折算為年化形式。”
“近年來,貸款市場亂象頻發。除了數據安全和暴力催收,利率的標準也不壹樣,不透明。”余百成告訴記者,對於分期貸款產品的利率計算方法,業內也有爭議。有些使用名義利率,有些使用內部收益率。壹般來說,IRR標準更為嚴格。在利率信息透明的基礎上,借款人會更加關註和對比利率,同類產品中利率高的產品會受到很大影響。央行的這壹措施也將推動整體貸款利率的進壹步下降,貸款機構之間的競爭將更加激烈。
央行表示,“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和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種費用。貸款本金應在借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分期償還本金的,以每期還款後剩余的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對此,黃表示,這就堵住了為規避利率限制而收取各種費用的漏洞,比如所謂的征信查詢費、第三方服務費、擔保費等。
記者註意到,央行明確表示,貸款年化利率可以采用復利或單利方式計算。復利的計算方法是內部收益率法;如果采用單利計算方法,應說明是單利。
蘇表示,公告中標註了IRR法計算成本,並給出了壹次性還本付息和分期還款兩種方案,既統壹了貸款利率的計算方法,也為機構在後續實踐中提供了有效的參考。不過,由於文件中指出“貸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復利或單利法計算”,後續機構是否會用IRR代替之前的APR法進行披露,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