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目標: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大修的職工,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條款: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作為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按規定在本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在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前提下,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的限制。
1,高層次人才和高校畢業生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33工程”壹級培養對象、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部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333工程”第二層次培養對象、博士生導師、教授或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4)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省“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和高層次管理人才。
(五)已獲碩士學位者,及具有雙學士學位以上者。
(6)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各類人才及項目和資金。
(7)經市人才評價機構認定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各類人員。
(8)剛畢業走上新工作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軍隊轉業人員、退役軍人所在單位已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的,可視同本人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確有繳納住房公積金意願的,可與南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簽訂《自願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轉入住房公積金代辦戶,按代辦戶貸款政策統壹辦理。
(三)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1.貸款申請人還款能力標準的確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政策文件,滿足以下條件即可認定貸款償還能力。
(1)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月還款額減去申請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之和與家庭月收入之比應小於50%。
(2)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有未結清商業貸款的,商業貸款月還款額加上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減去申請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與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低於55%。
2.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根據家庭收入狀況進行分類確認。
(1)如果未婚子女申請貸款,如果其父母承諾共同償還或其父母申請貸款,如果其未婚子女承諾共同償還,他們將被視為共同借款人,他們的月收入可以壹起計算。
(2)按規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有上限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低於實際收入的,按照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單位蓋章的三個月工資收入明細確定實際收入,或者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確定。
(3)共同借款人無固定工作單位的,月收入可根據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標準確定。
(四)有固定租金收入的,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租金收入完稅證明確定其實際收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0-1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以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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