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事件還有。2017重慶,壹對父子欠下32萬外債。但最終,法院要求他們償還債務。這兩個人壹開始無緣無故就消失了。無奈之下,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發現原來兩個人名下的壹處房產被轉移到了另壹個人名下。這套房子的面積是132.63㎡,但是這套房子的市場價至少是60萬。但是賣給別人才100元。這裏面顯然有貓膩。
那麽這房子賣給誰了?經過查找,發現這套房子賣給了這位姓蔡的父親的女兒。
警察馬上發現房子被轉移了。於是警察立即查封了房子。在聯系蔡姓女兒時,她聲稱房子已經屬於自己,不能用來還債。
老賴轉移財產
警察立即向她解釋了扣押財產的原因。蔡女士有權對財產被查封的裁定提出異議,也有權告知其幫助他人轉移財產的嚴重後果,但蔡仍對警方置之不理。
隨後,民警經過多方打聽,將法院的強制執行書送到了蔡某的女兒手中。蔡無奈之下。不得不把她父親和哥哥叫到法院,賣掉房子,還清了債權人的債務。老賴轉移財產
有律師解釋,臨時轉移財產屬於執行前或債務執行期間的惡意轉移。即使已經構成,也可以依法撤銷。還得向債權人支付原來的債務金額。而且情節嚴重的,還不配合。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別嚴重的,將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了不還錢,老賴除了轉移財產還有其他招數。比如放棄他的其他債權。還有將自己的財產直接無償轉讓給他人,甚至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其他類型的財產。但這種行為和把房子低價賣給別人是壹樣的,妳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這種行為。
所以當他們遇到老賴的時候,哪怕換個方式避債。但如果他名下確實有屬於他的固定資產。無論他如何變換形態,最終都會被法律處決。大家要做好的是保留證據,積極配合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