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男朋友突然告訴女朋友,他貸款買房,首付40萬,各種稅費中介費6萬。貸款申請的差不多了,肯定不可能加他女朋友的名字。然後男朋友說首付交了1.5萬,他爸交了20多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借了654.38+萬,現在壹個月還5000,要30年。而且男朋友還完貸款後,她每個月的工資只剩2000塊了。
女孩身邊的朋友都覺得不應該繼續了,女孩也很猶豫,因為她現在已經是大齡女了,男朋友平時對她也比較積極和體貼。但是男朋友組合後,女孩身邊的朋友都覺得這個男朋友很有心計。因為這個女生收入比男朋友高,如果以後在壹起,
然後估計如果這個女生養家,離婚的話,這個房子可能只是婚後還貸的壹半,其他升值基本和她無關,而女網友自己的工資基本會用於家庭開銷,什麽都不留給自己,這樣她就完全沒有保障了。
這個女朋友的擔心很有道理,因為這個男的買房的時候根本沒和妳商量,就和家裏人壹起做了決定。雖然他們付了首付,但是他們有他爸爸的錢。他結婚後可以說20多萬要還給父親,還借了65438+萬的外債,婚後就成了妳的* * *債。妳應該和他壹起承擔還款。
但是妳和他分攤了還款,這個房子還是和妳沒關系。《婚姻法》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 * *同壹財產進行分配。對於夫妻雙方還款的部分,經過計算可以作為* * *同壹財產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可以給予另壹方適當補償。
所以這個規定之前,姑娘要仔細考慮兩個人的經濟問題。最理想的方式是女方在家庭條件可以的情況下自己買壹套房,然後自己還款。這棟房子也是不錯的投資。畢竟現在房地產的價值在快速增長。這樣妳就和男朋友站在了同壹起跑線上。如果婚後有什麽變化,男朋友會三思而後行再決定是否離婚,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買房子。如果以後妳們吵架了,他可以讓妳搬出去住,那就什麽都沒有了,太不能忍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