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會發生通貨膨脹?這是因為市場上資金過剩。為什麽會出現資金過剩,央行發行的實物現金和市場流通中的貨幣資金是什麽關系?我們先來學習壹下“錢”的定義。
在經濟學中,錢分為M0,M1,M2。M0是流通中的實物現金貨幣,包括流通中的現金和存款金融機構的庫存現金。M1為流通貨幣+活期存款,M2為流通貨幣+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基礎貨幣不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廣義貨幣M2,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廣義貨幣壹般是指現實生活中流通的貨幣,包括流通中的現金和銀行存款。其中,流通中的現金屬於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約占基礎貨幣存量的20%,而銀行存款屬於存款類金融機構發行的存款貨幣。從比例上看,央行發行的貨幣只占廣義貨幣的壹小部分。根據2009年的數據,目前約占M2的6.3%,而存款類金融機構發行的存款貨幣占M2的絕大部分。
基礎貨幣=流通中的現金(M0)+存款銀行在央行的存款+存款銀行持有的貨幣。因此,M0只是基礎貨幣的壹部分,並不等同於基礎貨幣。
眾所周知,M0是央行發行的實物現金貨幣,但很多人並不了解金融機構發行的存款貨幣。銀行為工商業者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存款人可以憑存款向銀行簽發支付令——支票,或以其他方式將存款轉入收款人賬戶,替代貨幣作為流通和支付手段,因此被稱為存款貨幣或信用貨幣。存款貨幣是指能夠發揮貨幣作用的銀行存款,主要指可以通過簽發支票進行轉讓和結算的活期存款。壹般來說,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余額應視為貨幣,即通常所說的“存款貨幣”。存款貨幣主要體現為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賬戶的活期存款,主要在銀行體系內流通,可用於轉賬結算。存款貨幣來源於現金貨幣的存款和銀行貸款的衍生機制。
2009年人民幣貨幣總量(年末)M0: 3.8246萬億M1: 221445萬億M2: 61.0224萬億。根據貨幣的概念,央行負責發行和供應基礎貨幣,但基礎貨幣不能隨意發行。為了引導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全國人大專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銀行法》,其中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透支政府財政,不得直接認購、包銷政府債券。換句話說,政府無權向中央銀行借錢,更不用說讓中央銀行發行更多的貨幣。基礎貨幣的發行方式有四種:1。在二級市場購買國債是央行發行基礎貨幣最常用的渠道。2.對金融機構再貸款,包括對金融機構再貼現和從貨幣市場拆借資金。3.購買黃金,增加黃金儲備。4.購買外匯,增加外匯儲備。
通過以上概念性的解釋,應該清楚,通貨膨脹是由過量的廣義貨幣M2引起的,可以通過減少貨幣供應量、提高利率、加強信貸控制和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來控制通貨膨脹。這裏的“減少貨幣供應量”指的是廣義貨幣M2,廣義貨幣M2的供給參與者不僅有來自央行的現金,還有來自多家金融機構貸款的存款。這不是央行想增加或減少的,只能減少。目前,我國通貨膨脹的主要原因是長期貿易順差導致的外匯儲備過多。目前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已經達到20萬億。根據銀行法,央行無權增發基礎貨幣。但央行也有增發基礎貨幣的機制,並在不斷執行。央行每增加壹美元外匯儲備,就會根據匯率向國內增發人民幣。現在央行* * *儲備2.6萬億美元,基本上從8.7元人民幣兌1美元的匯率到現在的6.7元。按此計算,央行已向國內市場投放20萬億元基礎貨幣。
1.壹是國內生產的企業向國外出口產品,獲得美元;
2.央行印制人民幣向企業兌換美元,企業獲得人民幣並在國內市場購買原材料組織生產,不斷生產出口換取美元。
我們知道央行是金融機構,沒有可以出口換回美元的產品。當我們得到美元時,我們必須交換產品,而不能免費得到它們。所以央行積累了2.6萬億美元的外匯,印了20萬億,是從國內生產企業換來的,這些貨幣全部投放到國內市場,這樣就增加了20萬億的國內基礎貨幣。
從上面分析的增加基礎貨幣的機制可以看出,這是壹個非常荒謬的增發貨幣的機制。我們的財富出口送走,換來的是美元,我們會增加基礎貨幣。根據國家銀行法,當這些產品在國內時,國家銀行無權增發基礎貨幣。筆者此前估計,由於在低匯率下出售產品,我們送走了25萬億美元的物質財富,同時,我們發行了20萬億元的國內基礎貨幣。
根據西方經濟學理論,如果財富不變,貨幣的過度發行會導致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尤其是90年代,我們不僅發了20多萬億的貨幣,還送走了25多萬億美元的財富,所以物價上漲是必然的。
提高存款準備金並從市場上收回數千億美元的基礎貨幣與20萬億美元的超額基礎貨幣相比微不足道,更不用說25萬億美元的財富了。因此,央行采取的措施只能減少數千億的基礎貨幣,對抑制通脹作用不大。連這麽簡單的道理都沒有認識到,也不可能想出這麽荒謬的增發人民幣機制,還指望主流經濟學家解決通脹問題,提出控制通脹的正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