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所得稅免稅:減少520萬元;
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3000+120)x 15% = 468萬元,未超標,無需調整;
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24x 60% = 14.4萬元,(3000+120)x 0.5% = 15.6萬元,稅前扣除14.4萬元,增加24-14.4 =。
慈善捐贈稅前扣除標準:610x 12% = 73.2萬元,未超過,不予調整。
應納企業所得稅:(610-520+9.6)x25 % = 24.9萬元。
某白酒生產企業向某煙酒專賣店銷售糧食白酒取得含稅收入200萬元,收取打包保證金20萬元。該企業的銷項稅額為(200+20)÷(1+17%)×17% = 319700。
某年某企業產品銷售收入800萬元,勞務收入40萬元,出租固定資產毛收入5萬元。企業發某企業產品銷售收入800萬元,勞務收入40萬元,出租固定資產毛收入5萬元。
投資5萬元,該企業年產品銷售成本430萬元,銷售費用80萬元,管理費用20萬元。
元,財務費用65438+萬元,營業外支出3萬元(其中稅收65438+萬元),根據稅法規定。
增值稅90萬,其他稅7.2萬。根據稅法規定,正在計算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當時扣除的其他準項目金額為23萬元。
1,會計利潤:800+40+5-430-80-20-10-3-7.20 = 294.8萬元,
稅款滯納金為654.38+00000元,為行政罰款及滯納金。不允許稅前扣除,增加應納稅所得額654.38+00000元。
其他允許扣除項目23萬元,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 294.8+1-23 = 272.8萬元,
2.應納企業所得稅:272.80 x25 % = 68.2萬元。
企業A的壹般納稅人為白酒企業,以下業務發生在2011,201。計算出A企業本月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的消費稅為= (200+50) ÷。
包裝的押金應該是銷售額的組成部分,增值稅應該分離出來並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消費稅的方法。
(2)計算A企業本月銷售瓶裝藥酒應繳納的消費稅= 1800×100÷10000×10% = 1.8(萬元)。
酒類產品連續加工轉賣的,不得扣除外購或委托加工繳納的消費稅。
某國有工業企業1999年度實現銷售收入150萬元(1)。該企業直接向災區捐款30萬元。
直接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
(2)業務招待費50萬元。
業務招待費按照銷售收入的0.5%或業務招待費的60%兩者中較低者扣除。
15 000*0.5%=75
50*60%=30
增加應納稅所得額50-30 = 20萬元。
(3)企業同業拆借資金654.38+00萬元,支付利息654.38+00萬元,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
1000*6%=60
增加應納稅所得額100-60=40。
(4)企業營業外支出包括非年度廣告贊助費用50萬元。
增加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 15000-13500+30+40+50 = 1640。
應納所得稅= 1.640 * 33% = 541.200元。
指出錯誤原因,正確計算應納所得稅。
白酒生產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嗎?沒錯,白酒需要乙醇和相當數量的化學品,這些都是食品安全部門和衛生檢驗部門重點檢查的領域~ ~
某企業2011和2012年的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量、產品銷售單價數據如下:12年銷售收入比11年增加15000元,通過因子分析計算結果如下:
11年銷售收入=銷售數量*銷售單價= 240 * 0.5 = 1.2萬元。
如果產品銷售收入為300 * 0.5 = 1.5萬元,銷量變化對差額的影響為150-120 = 30萬元。
如果將12中的銷售單價代入產品銷售收入= 300 * 0.45 = 1.35萬元,則銷售單價的變化對差額的影響為135-150 =-1.5萬元。
綜上,本年銷售收入比上年增加654.38+0.5萬元,分別是因為銷量增加60臺,導致銷售收入增加30萬元,銷售單位降價0.5萬元,導致銷售收入減少654.38+0.5萬元。
某酒廠2月份銷售糧食白酒2015 12000斤,應納消費稅6000× 300× 0.2+6000× (2+2 )× 0.5註意,2+2是白酒和紅酒的總額。
工業企業屬於規模小、利潤低的企業。2008年相關信息如下:(1)產品銷售收入82萬元;1.該企業2008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25.4萬元)。=產品銷售收入82萬元+其他應納稅所得額9萬元-銷售成本、銷售稅金及附加46.6萬元-相關費用及其他費用22萬元+企業所得稅前已審計費用收取罰款3萬元。2.該企業2008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5.08萬元)=25.4*20%。
純糧白酒回收企業在哪裏?現在是買方市場,產能過剩。詢問收購事宜!如果是30年前,可能就收購了。現在產能過剩,產品質量不唯壹。如果很突出,銷售應該自己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