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壹般商業貸款的商品住房首套房首付不低於30%,公積金貸款首付不低於20%。二套房貸首付比例由原來的最低60%下調至最低40%,改善型需求購房門檻大幅降低。
同時,公積金房貸門檻進壹步降低。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兩三種情況會被認定為兩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請使用貸款購買住房,其家庭已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登記壹套(含)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使用貸款購買1套(含)以上住房,並申請貸款購買住房;
3.貸款人通過查詢信用記錄、當面測試、面談(必要時家訪)等形式的盡職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擁有壹套(或以上)住房。
擴展數據:
壹、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的住宅套數,應根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套數確定。
二是應借款人要求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產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借款人家庭房屋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因當地條件暫時無法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際套數的書面信用擔保。貸款人核實信用擔保虛假的,應當記入不良記錄。
三。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無法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貸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情況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規定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第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