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PE的概念
“PE”的意思是私募股權,我們將其翻譯為“私募股權”。
在中國,許多同事將其翻譯為“私募股權”、“私募股權”、“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資本”等。與其直接相關的重要概念有:
(1)PE投資、私募股權投資;
②PE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PE)不僅是壹種金融工具,也是投融資後的壹種股權表現形式。
私募股權與公司債券、貸款和股票是同質的。但其本質特征(差異)主要在於:
首先,私募股權(PE)不是壹種債務型金融工具,它類似於股票,與公司債券和貸款有本質區別。
其次,私募股權(PE)在融資方式上屬於私募,與貸款類似,與公司債券、股票有本質區別。
第三,私募股權(PE)主要是投資尚未IPO的企業所產生的權益(首次公開發行);
第四,私募股權(PE)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
第五,其他省略。從法律角度來看,私募股權(PE)並不能反映債權債務關系。它與債務有著本質的區別。
總之,私募股權是股權的壹種,既可以發揮融資功能,又可以代表投資權利。
關於風險投資的概念
在中國,VC是壹個舶來品,最初被中國媒體翻譯為“風險投資”,壹直沿用到20世紀末,後來有人根據百科全書將其翻譯為“風險投資”。因此,壹些原始文件和政府文件中使用的“風險投資”概念逐漸演變為自己的表達方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等部委的文件中出現了“風險投資”的翻譯。然而,這兩種說法相互矛盾,甚至由此考慮的政策重點也大相徑庭。“風險投資”討論的是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投資沖動,而“風險投資”強調的是被投資對象的創業特征。由於爭議雙方在行政和立法方面都有話語權,因此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發布的文件往往是“創投”,而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商務部等部委發布的文件大多是“創投”,如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後來經過多次調查,這兩種認識其實是從不同的角度和立場表達的,但並不能完全概括。因此,在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中,“風險”的兩種含義首次被寫入政府文件。因此,由科技部、商務部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推出的大型調查報告於2006年更名為《中國風險投資發展報告》。至此,官方的解讀和表述口徑逐漸走向統壹。風險投資(VC),風險投資的五個階段,如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擴張期和成熟期,都涉及高風險。
兩者的聯系與區別。
在國內壹般機構的研究報告中,這兩個概念壹般統壹為風險投資的壹般表述。縮寫是PE/VC。如果必須探究它們的差異,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在投資階段,壹般認為PE的投資標的主要是上市公司,而VC的投資階段相對較早,但也不排除中後期的投資。
2)投資規模、PE由於投資對象的特點,單個項目的投資規模壹般較大。VC取決於項目要求和投資機構。
3)投資理念,VC強調高風險高回報,既可以進行長期股權投資和輔助管理,也可以進行短期投資以尋找出售股權的機會。而PE壹般協助投資對象完成上市然後套現。
4)投資特點。在當前的中國資本市場中,許多傳統的VC機構現在都參與了PE業務,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門從事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了VC項目。也就是說,PE和VC只是壹個概念上的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例如,凱雷等知名PE機構也參與了VC業務,其對攜程的投資。com和Crowd Media是風險投資。
此外,PE基金與內地所說的“私募基金”有本質區別。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資於未上市公司股權,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二級市場)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