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房產必須按照以下情況進行分割:1、房產是屬於夫妻壹方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房產直接歸夫妻壹方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2、房產是屬於夫妻***同財產的,在離婚時,可以先由雙方達成分割協議,協商不成的,才會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會根據房產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房產抵押流程:
1、雙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壹致;
2、雙方簽訂抵押合同;
3、攜帶身份證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占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壹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壹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壹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壹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規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占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壹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壹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壹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壹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關於民法典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我們可以了解到。首先我們要清楚房產是屬於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還是說他們有協議,房產直接歸夫妻壹方個人所有等等。只有在了解了具體情況之後,才能夠知道應該將房產如何進行分割,而對於房產抵押貸款流程我們講的也是非常詳細的。首先,雙方壹定要對於房屋抵押的意思表示壹致。其次,壹定要簽訂抵押合同以及攜帶相關的證件去辦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