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信息
1,個人貸款申請;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護照、港澳臺同胞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應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所購車輛以抵押以外的其他方式擔保的,應提供擔保的相關材料,包括質權證明、抵押房地產的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擔保意向書等。
8.如果貸款購買的車輛為商務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營運的證明,如車輛對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貸款購買的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和車輛評估報告;車輛銷售方的車輛所有權證明、交易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年檢證書等。
擴展數據:
根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申請個人汽車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壹年以上(含壹年)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件、固定詳細地址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合法收入或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④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付款;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等貸款條件:
貸款人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
(2)貸款擔保;
(三)所購汽車的性能和用途;
(四)汽車工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狀況。
第十壹條貸款人應當建立借款人信用檔案。借款人信用檔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
(2)借款人收入水平和信用狀況證明;
(三)所購汽車的購買協議、汽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價格和用途;
(四)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擔保;
(五)貸款催收記錄;
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條貸款人發放個人商用車貸款時,除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將商用車營運資格證年檢、商用車折舊和保險信息等情況記入借款人信用檔案。
百度百科-貸款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