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買房前,房子過戶前賺了1萬。現在在石家莊,市民陳女士春節前看中了市中心的壹套小兩居室。春節過後,房子增值了40萬。市民徐先生賣了壹套房子。2月中旬,與壹名購房者達成意向,收取定金6.5438億元。但是最近發現附近的房子價格都在漲,他老婆提出不賣房子了。
以上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賣家為什麽毀約?因為買賣壹套房子大概需要1個月的時間,在這1個月的時間裏,形勢變化,政策頻繁,很有可能房子會漲!二手房買賣的流程通常是先簽合同,買方支付部分定金;其次,進行資質審核;然後網簽,買家付首付;想要貸款,就得申請房屋貸款;最後,就是轉移。轉讓時主要繳納契稅、營業稅、附加稅、個人所得稅。那麽,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房東違約怎麽辦?
沒有簽書面合同,房東反悔了:壹個是口頭協議,雙方實質性的履行了壹些權利義務,也會有法律效力。但是,還有壹種情況。沒有簽訂任何合同,也沒有實質性履行任何權利和義務。說好了要簽合同,但最後有壹方沒有簽。基於信賴的法律責任稱為締約過失責任,但責任很小。
另壹種是雙方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即使沒有網簽,這筆交易也已成定局。即使最終對簿公堂,壹般情況下,法院也會支持繼續履行購房合同,甚至強制過戶。如果賣方違約,他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賠償。
買二手房,壹定要謹慎。如果決定買了,就要盡早簽訂購房合同,避免大睡。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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