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報警後,孟關派出所展開調查,在揭穿騙局後幫助受害者挽回損失。
買車被騙65438+10萬余元。受害者報了警並獲得了幫助。
據花溪公安分局孟關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涉嫌詐騙貸款人的貸款公司位於貴陽市花果園某高層建築的14層,受害人宋某上班的單位也在同壹高層建築的16層。
兩個月前,宋(音)想在孟關的壹家商店買壹輛裸車,價格為27萬元。貸款公司的孫某讓他先在公司簽壹份23.27萬元的貸款,然後孫某帶宋某到店,宋某在店內銀行貸款65438+60萬元。
孫某稱,第二天提車前,他將所欠購車款11萬元、保險款25800元共計135800元轉賬給銀行,由宋某補足。
宋倒沒有太擔心。第二天,他和孫謀壹起來到4S店完成相關手續,並獲得了壹輛零首付的新車。
隨後,孫某表示先把車開走,給新車安裝GPS,並讓宋某等他的通知來取車。宋某長時間未看到孫某的通知,便詢問孫某,孫某表示會有“專門人員”聯系其取車。
過了幾天,宋某聯系不上孫某,於是到貸款公司找人,發現貸款公司已被市場監管局查封。他立即向花果園派出所報警。
隨後幾天,李某和向某聯系他稱受貸款公司委托,讓他還錢後來取車。見面後,兩人向他出示了宋某簽字的23.27萬元“借款依據”,並要求他給錢取車。
此時,宋某才意識到自己被貸款公司的孫某騙了65438+萬元,隨即到孟關賣點所屬轄區孟關派出所報案求助。警方傳喚了李,並迅速協助調查。
警察戳破了那個人的騙局,幫助受害人挽回了損失。
在調查中,李某向兩名犯罪嫌疑人出示了“貸款依據”,而宋某僅從貸款公司孫某處獲得貸款135800元。貸款依據是什麽?在調查中,警方發現李某和向某的陳述充滿疑點。
當被問及是誰把多余的錢給了宋以及在哪裏時,李說他把錢給了孟關的商店。警察讓他把它帶到商店,但李找不到商店。
警察把他帶到商店後,他謊稱這是附近的壹條路給的。警察讓他找到給錢的地方。李帶著警察繞了很多路,說沒有。最後,他說是在路邊壹個無人監控的地方。
被警察揭穿後,他說那是給宋的錢。
此時,正在接受訊問的項交代,他們根本不認識宋,他和李都沒有給過宋654.38億余元。
李被帶回警察局後,他承認剛才那些都是謊言。真實情況是孫某騙取了不熟悉貸款的宋某,並謊稱貸款需要貸款公司簽字,金額為23.27萬元。最終,民警幫助宋某追回被騙簽字損失65438+萬元。
案件仍在調查中。南明警方將孫某抓獲。
目前,該案涉及多個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市場監管局已查封該貸款公司,南明警方已逮捕孫,案件仍在調查中。
至於受托追回贓款的兩人,警方將對他們進行進壹步調查。
為此,警方提醒購買汽車的市民去銀行貸款,不要輕信貸款公司,以免上當受騙。
警方認為宋某太粗心了,連要借的錢都沒看到也沒收到,於是信任孫某提前寫下了借條。當孫向您的賬戶轉賬135800元時,您應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