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產的內容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和存貨等。由於各項目的特點不同,應根據各自不同的要求,分別進行審查。
1. 在實物形態上,流動資產基本上體現為各部門以及居民的物資儲備。包括:
(1)處於生產和消費準備狀態的流動資產,是指生產單位儲備的生產資料和消費部門及居民儲備的消費品;
(2)處於代售狀態的流動資產。是指生產部門和流通部門庫存尚未出售的生產資料和消費品儲備以及國家儲藏的後備性物資;
(3)處於生產過程中的流動資產。是指生產單位的在制品、半成品儲備。
2. 按照流動性大小可分為速動資產和非速動資產。包括:
(1)速動資產是指在很短時間內可以變現的流動資產,如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各種應收、預付款項。
(2)非速動資產包括存貨、待攤費用、壹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以及其他流動資產。
長期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
(1)長期投資。長期投資是指將資金投入不可能或不準備在壹年內變現的資產,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2)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壹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商譽等。
(4)遞延資產。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的應當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及大修費用支出等。
(5)其他資產。公司的其他資產是指除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長期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