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納規定
(壹)包括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
1.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本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立個體經營者。
2.自由職業者是指不與任何單位或組織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獨立從事某壹職業,以自己的成果或技能通過轉讓或提供服務取得合法收入的人。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對象:
年滿18周歲且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轄區內有穩定就業和合法經濟收入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繳存職工權利。
(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原則:
自願存款,特別賬戶管理,利息等值,風險評估。
(四)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登記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2.非本市戶籍的,提供居住證;
3.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4、管理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登記申請表》。
手續齊全的,業務受理人員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需要核對資料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註冊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5)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從賬戶提取公積金:
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憑提取證明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六)靈活就業人員如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年限的,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應當繼續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公積金的作用有哪些?
65438+職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人* * *同購房,未使用住房貸款,* * *同購房人之壹及其配偶可以按上述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商業貸款可以提取首付。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在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提取額度不得超過首付款(購買定向安置保障性住房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首付款扣除住房補償後的金額)。職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人* * *同購買、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之壹及其配偶可以按上述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3.購買住房可以用商業貸款償還本息的,可以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在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且總額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職工與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外的其他人購房,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中的壹方可以通過上述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應與已壹次性提取貸款首付款的職工壹致),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償還本息,為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職工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貸款結清當月(含當月)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總額不超過已償還貸款本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的,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並自完成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