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戀愛期間打這種借款合法與否,其實和非戀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並無太大區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如約定“不得移情別戀”“不得分手”、或者設定過高的違約金,都是當然無效的,情人關系並不能使得這些法律行為當然生效。
情人關系下,壹般伴隨著各種口頭的贈與行為,未經公正的贈與合同為實踐合同,即除了有贈與人的贈與意思表示成立,還需實際的所有權轉移才能夠使贈與合同生效,更為實際的是這種情況下需要舉證存在贈與關系,因為從對方的角度上來說,對方主張存在借貸關系,只需要提供轉賬記錄即可,但收款人卻需要主張存在贈與關系,此時需要書面的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才能達到更有優勢的說服標準,因此,如果沒有公證過的贈與合同的,壹般都需要進行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三百零七條 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有人內部關系上,除***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同***有人***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有人,有權向其他***有人追償。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