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男方平時給妳家的時候大方嗎?他在工作日給妳很多錢嗎?妳好像沒給多少。那麽如果公司盈利了,是貼在家裏讓妳和孩子更舒服,還是上壹層樓讓小三的開銷?給小三多少錢,在妳的承受範圍內?最後,關於改善夫妻關系。如果妳堅持不給他貸款,他會對妳更差嗎?他會因為這個和妳離婚嗎?如果妳幫他貸款,他會拋棄小三回娘家嗎?如果都不行,妳不給他貸款會怎麽樣?哦,妳擔心他會不開心。他不開心怎麽辦?對妳來說會更糟嗎?好像他現在對妳很好。
對自己和孩子的人生負責。我於律師,覺得妳對錯不重要。妳做任何事都不需要許可,也不需要接受我的建議。重要的是妳自己有沒有想過。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希望在幫他貸完款後,妳不會有壹天說“我給他做的,因為我不知道。”如果妳把好的和不好的結果都想清楚了,妳願意承擔這壹切是因為妳愛他,妳覺得他值得,他讓妳信任,那麽妳就可以幫他做到。當不好的結果發生時,不要抱怨。這就叫“施而不誘”,自願付出,不求回報。
其實這裏有壹點是妳沒有想到的:妳要對孩子的壹生負責,要擔起做母親的責任。如果以後妳們夫妻之間有最壞的結果:離婚。孩子跟著妳,卻因為妳當初的決定得到更少的財產。本來在北京可以分到半套房,現在只能分到1/4或者1/5的減配套房,孩子以後在大城市的生活可能不太容易。因為半套房的錢,妳還可以作為首付再買壹套房,縮水的1/4或者1/5套房不壹定能再買壹套房。將來孩子長大了,可能會怪妳。這個妳得自己承擔。
妳打算參與這筆錢的管理嗎?如妳所說,妳是因為不擅長家庭理財,才願意做全職太太,把經濟大權交給對方。
也許很多人不知道,但我必須知道,全職太太並沒有看起來那麽輕松。就算是有錢人家的老婆,有本事誰不想為自己掙點話語權?如果是兩個合夥人,業務能力很不對等,就湊在壹起開公司。因為每個人的經濟能力不壹樣,肯定會打。我不建議妳參與這筆錢的管理,因為妳沒有這個能力,妳跟對方沒法比。這種參與勢必會增加妳們之間的矛盾。如果妳壹開始就拒絕幫他貸款,妳可能只是得罪了他壹次。但如果妳壹再幹涉這筆錢的用途和去向,妳肯定會不止壹次地得罪他,那妳怎麽改善夫妻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