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昆山限購政策
1,購買條件
非本地戶口須提供三年內在蘇州連續兩年及以上納稅或社保證明(2019年7月25日起生效)。
2.限購範圍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3套房。
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購買1套房。
3.限制購買區
限購區域:姑蘇區、相城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吳江、吳中區、太倉、昆山。
不限購區域:常熟、張家港
4、社會保障稅的繳納範圍
蘇州市區範圍內,包括蘇州市區(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蘇州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和昆山、太倉、常熟、張家港。
(二)昆山貸款限制政策
1,第壹棟房子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兩套住房
無貸款住房或有貸款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50%;
(針對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無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房子,但是沒有住房貸款記錄或者相應的住房貸款已經結清)
住房和貸款:最低首付比例80%;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以上。
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壹十五條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