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主要從這三個方面看:
壹是公積金多少與上壹年度的平均工資水平有關。
有的國企平均工資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也低。比如,平均工資3000元,就算按頂格繳納,自己12%,單位12%,***計720元。有的國企平均工資20000元,按照12%繳,壹個月4800元。
二是公積金多少與繳納比例有關。
假設兩家國企,平均工資都是20000元。企業A按照12%頂格交,月度公積金就是4800元。企業B按5%繳,每月2000元。公積金相差2400元。
三是公積金多少與當地繳納基數有關系。
舉例說明: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在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確定,月收入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300%計算。
假設,北京兩家企業都按照12%比例繳費。
小張所在的企業有魄力,按照社會平均工資300%封頂繳。假設上壹年北京社會平均工10000元。小李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12%+12%=24%*30000元=7200元。
小王所在的企業沒有魄力,按照社平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即6000元。如果企業再不厚道按照5%繳,那麽就是6000*(5%+5%)=600元。
兩個人工資壹樣多,小張的月度公積金是7200元,小王的月度公積金是600元,相差12倍。
國企執行公積金制度普遍比較規範,主要由三個因素拉開了差距,壹是上壹年度平均工資水平,二是繳費基數,三是繳費比例,造成了差距過大的結果。
小縣城的某國企。公積金到賬3100,每個月房貸800,每個月還能余2000多。
11.26更新:看來公積金這個話題熱度很高啊。那就再補充壹下吧,我是宜昌市下屬縣級市某國企的職工,工程師職位,從事研發工作,不是什麽高層領導,也不是煙草和電網的。我們每個月工資不等,現在這3000多的公積金是按去年的平均工資來扣的,今年的工資已經漲了壹點了,所以明年公積金還會漲點。
今天剛找領導簽過字,領導簽字的時候壹看,五險壹金都漲了,單位又多支出了幾十萬塊錢。
我說是的,七月份剛調整的基數,因為工資漲,所以基數變大,金額增加。
簽過字之後,不禁長嘆壹聲,下個月到手的工資又少了。
作為壹個國企員工,我覺得我們單位的公積金不高也不低,屬於中等水平。
為什麽有很多人想考入體制內,就是因為體制內有保障,五險壹金交納足額,雖然工資看起來不是很高,但隱形的收入高。
我壹個朋友,前段時間離婚了,在進行財產分割時,他老婆提出要對公積金進行分割,當時他就炸毛了,說那是單位給買的壹份保障,怎麽能分割呢?最後咨詢了律師,說公積金作為夫妻***同財產,在離婚時要進行分割。他心痛的要命,本來想著拿這筆錢和新歡去尋歡作樂呢,這樣慘了,有近五十萬塊錢呢,被老婆搜羅的差不多了。五十萬塊錢,夠買壹輛比較拉風的小汽車了。他就是國企員工。
對國企來說,公積金的交納壹般都有足額、上限的特點。
壹、基數如實核算。
就我們單位來說,五險和壹金的基數是不同的。因為在交納五險時,是按工資基數確定的,國家對於哪些工資收入要計入工資基數,是有很明確的規定的。我們在計算基數時,把不需要計入的,全部剔除。而在計算公積金時,把所有的收入全部計入。
不要問為啥,就是合法的增加員工的收入。
員工都不傻,對於各種交費的基數和比例,他們都知道的很清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單位都會按照上限來交,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再說了,領導自己也合法增加收入了,而且領導的基數都更高。我們單位的領導,都是封頂數。
二、交納比例依照上限。
公積金和其他的五險不同,有嚴格的交納比例,比如養老單位是16%,個人8%,醫保單位是8%,個人是2%。公積金是有壹個區間的,5-12%,都可以。
壹般來說,大部分的國企都是選擇12%,因為再苦不能苦職工啊。據我所知道的,能正常經營的國企,就算財務狀況差壹些,也是按照上限來交納的,畢竟這是關系到人心穩定的大事。
也有壹些國企可以降低繳存比例的,比如說嚴重虧損的,瀕臨破產的,依法審批通過後,可以少交或者緩交。
如果妳是國企員工,單位必須在用工30日內為妳辦理公積金賬戶的設立和轉移。公積金是具有強制性的法律約束力的,如果單位沒有及時、足額的為妳交納公積金,可以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記著,不是到勞動部門。
前不久,某給國企輸送勞務工的勞務派遣公司就吃了“啞巴虧”,當然了,也是活該它吃虧。勞務公司為了壓低工資,口頭給勞務工說,妳要來公司就不要公積金。勞務工沒辦法,只能老老實實上班。後來勞務公司找個茬辭退了勞務工。這位勞務工不幹了,去勞動部門申訴,其中壹條就是沒有公積金。結果判定勞務公司敗訴,壹是辭退無效,二是補發公積金,三是罰款3萬元。
住房公積金屬於“五險壹金”範疇,屬於強制性繳納的項目。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不但要補繳,還要對單位進行行政罰款。但是,實事求是地講,許多中小私企,不繳或少繳公積金的現象普遍存在。比如,小私企會騙打工者,妳要個人繳壹部分,只能買房或退休時取出來,還不如不繳呢。許多流動性的打工者就不願意繳公積金了,因為他們不願意從工資交個人自付部分,覺得還是把錢即時拿到手裏最踏實。
關於國企的公積金履行情況,那應該是所有企業中最好最規範的。絕大多數企業會為員工按照最高比例12%繳納公積金,道理很簡單,管理層、勞資人員都享受這個待遇,傻子也不繳呢。但是,也有極少數國企,由於效益不好,資金緊張,少交公積金,很少聽說有不繳的。國企管理者可不願意承擔“違規”處罰。
但是,為什麽同樣是國企人,人人之間的差距這麽大呢?有的公積金五六千,有的只有五六百呢。這裏面要有三個認識:
壹是公積金多少與工資水平有關系。有的國企平均工資低,當地的社平工資也低。比如,平均工資3000元,就算按定額繳納,自己12%,單位12%,***計720元。別人家的國企平均工資20000元,按照12%繳,人家就是4800元。人家的公積金比妳工資還高,妳找誰哭去?
二是公積金多少與繳納比例有關。假設兩家國企,平均工資都是20000元。人家按照12%頂格交,月度公積金就是4800元。妳家國企按5%繳,每月2000元。差距2400元。妳找誰哭去?
三是公積金多少與當地繳納基數有關系。舉例說明:
(1)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在當地社平工資的60%-300%之間確定,月收入超過社平工資300%的,以300%計算。假設,北京兩家企業都按照12%比例繳費。
(2)北京小李所在的企業有魄力,按照社平工資300%封頂繳。假設2018年北京社平工資10600元(按10000算)。小李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12%+12%=24%*30000元=7200元。
(3)北京小李的老婆小張所在的企業沒有魄力,按照社平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即:6000元。如果企業再不厚道按照5%繳,那麽就是6000*(5%+5%)600元。
(4)慘不忍睹,小李的月度公積金是7200元,小張的月度公積金是600元。相差12倍。妳找誰哭去?
綜上,國企執行公積金制度還是比較規範的,但是有三個因素拉開了差距,壹是上壹年度平均工資水平,二是繳費基數在60%-300%之間選擇,三是繳費比例在5%-12%之間選擇的問題,造成了人比人氣死人的局面。
廣州市公務員,個人扣2050,單位2050,但是跟4-5萬的房價比起來,壹年可以買壹平米
1.至今不知道公積金是按什麽算的,但是公積金每月扣我多少,公司同樣就給我交多少,這樣算下來是賺的,買房用公積金也很劃算。
2.我現在是公司和我個人每月各交百分之八,賬戶顯示每月860的進賬,個人繳納480,我倒是希望多扣點,買房的時候也能輕松點。
3.壹般好多單位是不給非正式員工繳納公積金的,相比正式員工公司就給交的多,我壹個朋友壹個月公司和個人加起來1600的額度,真的不能比。
國企十壹年基層員工,比這個沒意思,房子還是買不起。首付都湊不齊
壹、本人昆明某國有銀行,公積金繳存比例12%,個人月繳存1380,單位返1380,個人賬戶每月增加2760。我老婆是農村小學教師,事業編制,繳存比例也是12%,個人月繳存額1100左右。我們房子是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2853,兩個人的公積金綽綽有余。我認識的人,在昆明公積金繳存有許多封頂的,多是國企中層和設計院等工資極高的單位,繳存基數上限為20,063.00元,月繳存額約2400元,到賬4800元。
二、非財政供給的單位,可在5%至12%範圍內在2019年度確定壹個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我們這邊的國企,壹般都按12%比例繳存。應該說,國企單位公積金比較高。
三、壹般在非壹線城市,私有企業除非特別大,許多不願給員工繳存公積金。因為繳存公積金吼,員工拿到手的錢減少,公積金又看不見摸不著,對員工體驗不好。與其繳公積金,還不如發給員工。
公積金作為五險壹金裏的壹金,是與大家的生活密切相關的,並且現在公積金和社保壹樣,也是強制企業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的。
正常來說,公積金的高低主要是和工資有關系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按照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工資越高的人,他的公積金正常也就更高。
要註意的事情是,這裏提到的月平均工資包括應發工資加上平時及年終發放的各種獎金,所以雖然壹些人員平時工資不算高,但是獎金並不低,那樣公積金交的也不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