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監管賬戶就是房地產商在預售商品房期間,遵照在預售商品房辦法所開立的壹個特殊賬戶。所有預售所得收益都需要打進這個賬戶,這個賬戶會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開發商想要使用這裏面的錢必須要得到相應的許可才行。這個賬戶的作用主要就是維護消費者的權益,防止開發商提前圈錢跑路,即使項目開發出現了問題,消費者也能拿到原本的購房款,而不會出現開發商破產無力償還的情況。
二、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國家也都知道普通百姓去購買壹套商品房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這些人直接拿了客戶的錢跑了那麽這些錢就拿不回來了,就會導致普通百姓的權益受到損失,所以就設立了監管賬戶進行監督,就很好地規避了有壹些交易商信用不好而導致的損失。
三、監督房地產開發商
其實這也就是資金監管的作用,也就是說交易市場通過銀行進行監管買賣,雙方達到了壹定的意向,然後完成交易,那麽市場銀行接到了這個指令,才會把這筆錢給房地產的開發商,也就是說妳買房之後的這個錢會打到這個監管賬戶裏面,不會直接就給開發商,如果開發商要用這筆錢,就壹定要向銀行進行申請,這樣也是監督房地產開發商,避免這些房地產開發商拿了客戶的錢之後跑路了,也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客戶的權益。
法律依據:《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壹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