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稅率為3%。
2.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稅率為10%。
3、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20%。
4、30萬元以上至42萬元部分稅率為25%。
5、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部分稅率為30%。
6、66萬元以上至96萬元部分稅率為35%。
7.超過96萬元的部分稅率為45%。
工薪所得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壹金”-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個稅起征點為5000,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納稅額=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實際工資=應付工資-四金-納稅。
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5000
個人所得稅采取源泉扣繳、自行申報的方式征收,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工資、薪金所得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而沒有扣繳義務人,有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未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
總結壹下,個人所得稅還包括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費用。具體扣除金額根據城市大小和納稅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文章
個人所得稅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