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在職待遇
1.服務期間,省“三支壹扶”辦每月發放生活補助1400元,其中包含交通補助。以下也是壹樣:統壹辦理社會保險,200元內享受年度人身意外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壹扶”計劃可參照省標準執行。
2、對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參加“三支壹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財政按照每年2000元償還。高校也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與“三支壹扶”等基層服務項目。
以下是關於“三支壹扶”服務期間的工資待遇:
生活和交通補貼
“三支壹扶”大學生在服役期間享受壹定的生活和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0元。各縣(市、區)“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省“三支壹扶”辦公室指定的農業銀行為畢業生辦理銀行卡並負責按月發放。
(2)保險
服務縣“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照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的統壹要求,為“三支壹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3)體檢費用
“三支壹扶”大學生體檢費標準為300元/人。
(四)資金來源
“三支壹扶”計劃所需資金由財政部門安排的專項資金解決。
此外,除了這兩部分待遇,由於國家基層政策的傾斜,全國各地都增加了“三支壹扶”的在職待遇。
第二,到期政策。“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擇業。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招錄中,安排不少於10%的“三支壹扶”計劃等服務期滿基層項目,定向招錄年底服務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2、“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機構自然減員空缺崗位時,可用於聘用當年服務期滿並通過考核的“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
3.對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願意繼續到我省農村基層單位工作的人員,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於參加統招考試,由接收單位報縣人事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相關手續。
4.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
5.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聘用或者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任教服務期間的工齡和教齡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