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房十大常見陷阱
首先,誘人的“價格陷阱”
房價的高低壹直是購房者最敏感的話題。商品房的廣告裏總有誘人的起步價,比如××元/平方米的最低價。其實這個價位的房子根本不存在,只是開發商為了吸引人眼球,吸引人購買而采取的壹種促銷手段。
二、令人感動的“零首付”買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現江湖,低迷的房地產市場掀起了壹股“低首付”、“零首付”的熱潮。由於實際的“零首付”是開發商或中介通過預付款的方式,或者通過虛構的方式提高房價而獲得的,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也存在諸多法律糾紛和法律風險。
第三,賞心悅目的“樣板房”
樣板房的作用是讓購房者感受房子的布局、裝修、空間、氛圍。樣板房是決定購房者是否購買的重要因素之壹。所以,開放式商品房往往會花巨資裝修樣板房,有的甚至把樣板房的面積做得更大,但購房者往往在收房後才發現不是那麽壹回事。
第四,嚴重縮水的“精裝房”
由於精裝房市場前景巨大,省時省力的精裝修房成為很多購房者的首選,很多房企轉戰精裝市場。然而實際上,精裝房問題頻發。壹些開發商以各種理由為借口,在實際交付後調整裝修建材的品牌或型號,讓精裝越來越差,精裝變得“驚世駭俗”。
五、環境綠化的陷阱
“綠化率”是房地產廣告中提及率很高的壹個詞。綠化率的背後,往往是低至30%,高至60%的後綴。有開發商甚至放了壹個1,000%的綠化率的數字,讓人很容易從這個簡單的數字中想象出整個小區的綠化情況。
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的描述和承諾具體的,如“居住區綠化率達到60%”等,即使未列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應視為合同內容。開發商違反說明或者承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位置距離陷阱
“距離市中心僅20分鐘”,“距離地鐵站僅10分鐘”,“距離商業中心僅5分鐘”...給潛在購房者制造距離感,這樣的廣告語經常出現在開發商的樓盤廣告中。但是,廣告語中的距離並不代表實際的距離。購房者入住後,往往會發現到達某地需要半個多小時,距離廣告中所說的地點10分鐘。
七、配套設施陷阱
為了生活的便利和舒適,購房者在買房時,有時會考慮房子周邊是否有醫院,小區是否有公共遊泳池,小區旁邊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場等作為買房的重要條件。開發商通常抓住消費者關註房屋地理區位優勢和配套軟件服務的心理,在樓盤的廣告中誇大或虛假宣傳,但實際交付的居住環境和配套設施與原廣告內容相差甚遠。
八、買房,上名校。
教育地產的優勢壹直是開發商用來吸引購房者的法寶,但也有部分開發商將其作為廣告噱頭,但“買房上名校”的口號背後卻有貓膩。比如有些樓盤和教育地產的壹期、二期、三期差別很大,但做廣告時不會明確提及。有些購房者對此並不是很了解。在銷售顧問的指導下,他們買了二期和三期的樓盤,卻失去了心儀學校的機會。再比如,有的地產商承諾教育地產有期限。
九、買房贈送面積
雖然早就有明文規定,會嚴格限制贈送空間的面積和比例,但考慮到規定批準後建設和流入市場的時間差,如今的房地產市場依然是看得見的贈送空間。由於購房者對贈送面積不太了解,有些開發商會把公攤面積、公共綠地面積、陽臺、地下室、飄窗甚至管道井都算作贈送面積,五花八門,層出不窮。
10,饑餓營銷,制造熱銷房源短缺的假象。
“這次的房子不多了,要趁早買”“下次開盤肯定漲”“號快滿了,趕緊(交錢)拿個號”。銷售人員巧妙地利用了開發商的營銷手段,進壹步刺激了購房者的購房沖動。開發商拿出少量房源來推,人為造成了市場供不應求,房源緊張,房價上漲的局面。再加上壹些媒體的幫助,買家被引誘消費。
購房者買房應該知道的六件事。
購房者要理性看待廣告內容,不要只聽開發商壹面之詞,要註意以下幾點:
1,不要相信開發商的廣告。要理性審查廣告內容,並寫入購房合同。
2.收集並核實所購房屋的信息。確認購買的話,去規劃部門、房管部門、建設部門進行信息查詢。
3、要多動腿親自驗證。看樓盤的實際位置,多關註樓盤的位置以及周邊配套是否與宣傳冊上的描述壹致。策劃等。也可以向當地規劃部門咨詢核實,要求將預期的標準化設施寫入合同。
4.盡量達成書面協議。消費者在購買“精裝房”、“教育地產”或對小區配套設施有要求時,最好將其納入合同,以便在發生糾紛時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5.註意證據的收集。對於開發商發放的宣傳冊、廣告彩頁、樣板房照片、小區平面圖或其他宣傳資料,購房者要妥善保管。
6.註意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總協議中有類似“最終交付以政府平面圖或最終示意圖為準”的字樣,購房者在簽約時需要謹慎。
以上是買房過程中常見的壹些銷售陷阱以及買房過程中需要註意的相關事項。在買房過程中,開發商為了促進銷售,往往會利用壹些虛假信息來吸引消費者購買。本來就急於買房的消費者,在開發商的各種糖衣炮彈下,頭腦發熱,沖動購買,沒有理性考慮,導致事後維權困難。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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