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政策正式實施時間:
2018年7月4日起,太原購房者在打印購房合同前,需要對其資質進行審核。
★限購政策的實施規定如下:
1.凡屬於太原本地戶口(含清徐、古交、婁煩、陽曲四縣)的,以家庭為單位在太原最多購買兩套住房,第三套不予審批。
2.不屬於太原戶口(外地戶口)的,必須提供在太原繳納半年以上社保的證明。以家庭為單位,他在太原最多能買套房子。
3.新購房屋取得產權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的,自取得之日起可以交易轉讓,不限售。
★打印網簽合同,買方提交以下材料進行審核:
1.本市戶籍購房人提供: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本地註冊購房者提供: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太原市每月連續繳納六個月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資格審核:
窗口工作人員對買家申請材料進行核實,請買家簽字確認,審核買家購買資格,符合購買條件的網上簽約。不符合采購要求的,說明不符合要求的原因,退回零件。
二手房交易上市後,在打印購房合同時,也需要對購房人的購房資格進行審核後,才能打印購房合同。
★交易流程未完成的:
對於已經進入打印網簽並進入過戶流程的買家,交易不受影響。
對於不符合購房條件的新房交易,網簽系統已經無法網簽。
★銀行貸款審核:
銀行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時,需要以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查詢證明和查詢信用記錄座的結果作為貸前調查的依據。
★房源數量查詢地址:
1,房產局檔案室(新建路三橋派出所旁)
2.房產局登記大廳(南屯為民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