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貸款,需要準備相關資料,向銀行申請。申請貸款前,先確定自己是否符合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辦理個人貸款大致可以分為準備申請材料、選擇貸款類型、確認貸款條件、填表、審核五個階段。壹般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有:個人二代身份證、工作證、工資條、信用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如果需要抵押貸款)、擔保人個人信息(貸款擔保時)等。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如何辦理大額個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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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請參考實際業務規定。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需要什麽條件?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根據銀行的國家政策,以壹定的利率向銀行發放貸款,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的壹種經濟行為。
借款人的要求:
1.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大陸及外國人也可)
2.有穩定的職業、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年限不得超過70周歲。
借款人需提供的資料:
1.夫妻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國人戶口本。
結婚證/離婚證或判決書/單身證明復印件2份。
3 .收入證明(格式由銀行指定)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明、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款證明等。
6.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須提供年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和財務報表。
擴展數據: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親自簽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當事人的誠信承諾、貸款資金用途、支付對象(範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和支付方式。
借款合同應設置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或緩慢履行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的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和公示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擔保流程和操作。
根據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托第三方辦理的,應當核實抵押物登記情況。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應由至少兩名信貸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發放管理,遵循審貸分離原則,設立獨立的貸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貸款條件,發放符合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