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含義
個人經營性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其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裝修商品房及其他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
這種貸款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管理更加復雜。因此,銀行壹般只從經濟環境好、市場潛力大、管理水平高、資產質量好、個貸不良率低的分行中選擇個人貸款的經營機構。
二、申請條件
個人經營性貸款面向符合我行個人經營性貸款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居民),包括個體經營者、獨資/合夥/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合夥人或主要自然人股東。
18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在分支機構轄區內有固定住所,並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證明;
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相關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或企業法人年檢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分紅證明、租金收入、近6個月在工商銀行或其他銀行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壹般金融資產證明;
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或完稅憑證的詳細資料;
抵押財產權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財產的人(包括財產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貸款有擔保的,應提供擔保人的相關資料;
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四、辦理流程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交相關材料。
經銀行批準,借款人和擔保人與本機構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銀行落實貸款條件後,按規定程序辦理貸款手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賬戶。
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後,去銀行辦理提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