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謂同業拆借,是指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臨時調劑借貸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參與同業拆借業務。中國人民銀行、保險公司、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同業拆借活動。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同業拆借業務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組織、監督和審計同業拆借活動。在同業拆借中,應堅持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信用和短期融資的原則。
資本借貸主要有四個原則:同行參與原則;平等互利的原則;短期使用原則;及時歸還的原則。
1.同業參與原則作為資金借貸市場,首先要堅持金融同業參與的原則。資本借貸的主要參與者必須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2.平等互利原則參與同業拆借的任何壹方必須遵循“平等互利、自願、守信、短期融資”的原則。在交易中,融資雙方必須自願協調,獨立完成交易,實現互利共贏。
3.短期使用原則:同業拆借是壹種短期融資方式。因此,商業銀行同業拆借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余缺調劑的特點,主要是解決短期資金的燃眉之急。對違反短期使用原則,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拆遷市場管理部門有權予以處罰。
4.本著及時還款的原則,資金的借貸雙方都要恪守信用,維護自己的信用。借款銀行必須保證按期還本付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占用。同業拆借的期限壹般不展期。如果壹方違約,另壹方可以按約定收取罰款和罰息。罰款壹般按每月3‰計算,罰息按2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