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利貸,其利率高於法定標準(最高法解釋年利率不高於24%予以保護,不高於36%予以有條件保護【依據附後】,高於36%不予保護)。但是本金還是要還的。
三、借款人潛逃,無法找到其下落時,保證人(擔保人)應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四、擔保人拒絕承擔還款責任的,貸款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擔保人。保證人要免除或減輕保證責任,需要向貸款人或法院提供借款人的財產線索。不能提供的,需要承擔全部本金和約定法定利息的還款責任。
五、有必要區分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壹般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如果前者有轉折(可以先拒絕承擔責任),如果是後果,就承擔還款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壹般保證。
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的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之前,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壹)債務人住所發生變化,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
(3)保證人書面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第18號)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