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合同糾紛到哪裏起訴
借款合同糾紛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壹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壹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解決借款合同糾紛中應註意的問題
1、選擇恰當的解決糾紛的方式 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壹種常用方法。 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時,法院壹定要及時、正確地審理案件,解決糾紛,不要久拖不決,以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國家、社會和公民個人的利益。 2、註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的期限 借款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在壹定時期內履行,當借款合同出現糾紛時,也應該及時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有壹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適用民法典關於壹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不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其權利。因此,合同當事人,特別是貸款人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及時解決,不要超過時效限制,使自己喪失勝訴權,從而遭受經濟損失。 3、聘請法律顧問,幫助自己解決糾紛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後,合同當事人可聘請律師參與糾紛解決,給自己出謀劃策。因為律師是國家的法律工作者,精通法律,聘請其作自己的法律顧問,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在擔保借款合同中,要註意,如果擔保主體發生合並、分立等事項,應由變更以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如果擔保主體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則按照其擔保貸款的數額來確定承擔責任的比例,而不應該互相推托,不負責任。 5、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後,壹定要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處理。 如貸款人不經調查擅自扣除他人貸款,借款人遲延還款或拒不還款,這樣做,只能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要知道借款合同的糾紛產生的頻率也是非常高的,比較常見的就是借款人到期不還錢,或者是雙方就借款利息等到產生了爭議。實際處理這類糾紛的時候,采取怎樣的方式,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不得不說,隨著人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借款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