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延續部分貸款政策
(壹)購建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由於特殊需求,在保證資金安全和具有足夠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經市中心批準,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但不超過省定最高標準10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貸款期間信譽良好,可再次申請貸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20%。 (三)本市繳存職工的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和子女)購房,繳存職工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四)裝修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且不超過房價的70%,裝修貸款擔保方式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作擔保。二、適當調整提取政策
(壹)取消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單位審核環節和非銷戶性提取流程中的復核環節。 (二)直系親屬的認定依據,以同壹戶籍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的證明、單位證明、社區證明或者能夠證明其是直系親屬的其他證明做為父母子女關系的認定依據。 (三)租住非公***租賃住房提取,取消繳存職工單位有關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只需提供繳存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和配偶無房證明。 (四)支付物業管理費提取,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物業費支付發票。物業費發票為出租方名稱或姓名,承租方提取的,另需提供租賃合同及支付房租收據。 提示:2016臨汾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了新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壹方面延續部分貸款政策,如購建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另壹方面適當調整提取政策,如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單位審核環節和非銷戶性提取流程中的復核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