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低保家庭、脫貧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及殘疾、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壹次性發放求職創業補貼。同時符合兩個及以上條件的,不重復享受。
2.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畢業學年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線上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在線培訓補貼。
_對完成培訓後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_對完成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3.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4.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畢業年度內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5.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實現靈活就業並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6.鼓勵參加“三支壹扶”項目
服務期內“三支壹扶”人員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專科生不低於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於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於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壹扶”人員壹次性安家費補貼。
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自願留在服務單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在事業編制限額內辦理入編及聘用手續。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人員,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壹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三支壹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對符合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規定的支醫人員,憑服務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助辦理參加考試手續。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支醫服務的,期滿且考核合格後由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壹安排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省以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事業單位出現崗位空缺時,可優先從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優秀的“三支壹扶”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崗位人員中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