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為進壹步加大對離退休人員的關心、幫扶力度,加強對身患重病、失能、高齡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精準幫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慰問及困難補助對象:離休幹部、老校領導,生病住院、因病致貧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獨居、高齡等特殊困難離退休人員,離休幹部遺孀、離退休人員“三無”遺屬。 第三條 慰問及補助形式:酌情采取走訪、電話、短信等方式慰問。走訪慰問帶慰問品或現金,不方便走訪的,慰問或補助金打入個人工資卡。 第四條 離休幹部慰問:每人每年走訪慰問不少於1次,酌情發放慰問品或慰問金。 第五條 生病住院慰問: 1.歷屆老校領導,原則上由老幹部部、退管處陪同校領導走訪慰問,給予2000元慰問金; 2.其他離退休人員由老幹部部、退管處負責走訪慰問,給予500元慰問金。 3.常住外地人員在外地住院原則上不到醫院探視,慰問金打入工資卡;住鎮江本地人員生病住院原則上到醫院探視慰問,因故不能到醫院探視的,在其出院後登門走訪慰問。 第六條 整生日慰問:對當年虛歲逢十的離退休人員,開展集體祝壽活動,對於行動不便的90歲和百歲壽星,退管處領導上門祝壽,發放紀念品和慰問金。整生日慰問金標準:60、70、80歲200元;90歲,300元;100歲,1000元。 第七條 金婚、鉆石婚慰問:對當年金婚、鉆石婚的人員,開展集體慶祝活動,為每壹對夫婦發放紀念品和200元慰問金。 第八條 教師節慰問:每年教師節,對當年有特殊貢獻的離退休人員及離退休先進典型開展慰問活動,發放慰問金500元。 第九條 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去世發放200元慰問金。 第十條 春節慰問: 1.每年春節前,對符合條件的九類人員開展集中慰問。 2.慰問金標準: (1)老校領導:廳級老校領導 2000元,合並前的處級老校領導1000元; (2)離休幹部1000元,其中享受廳局級待遇的1500元; (3)高齡人員:80歲以上,400元,90歲以上,800元,100歲以上,1000元; (5)因病致貧等特殊困難人員,500—1000元; (6)住養老院人員,600元; (7)孤寡、失獨人員,500元; (8)離休幹部遺孀,400元; (9)離退休人員“三無”遺屬,600元。 同時符合兩種以上情況的,不重復享受,慰問金標準實行就高原則。 3.退管處根據本人申請或者所了解到的情況集體研究,提出春節集中慰問方案,報學校審批。 4.慰問方式:老校領導由老幹部部、退管處陪同學校領導走訪慰問,其他需要慰問的離退休人員,由老幹部部、退管處負責走訪或電話、短信慰問。 第十壹條 慰問和困難補助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壹次,其他以精神慰問為主。 第十二條 經費來源: 1.日常慰問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從“離退休人員福利費”專項列支; 2.春節集中慰問,每年年底由退管處結合實際制定慰問方案,通過OA系統請示報批,從學校“人員經費”項目中列支。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公寓首付必須五成嗎下一篇:龍發裝飾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