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金融的核心在於風險控制。權威的大數據征信系統可以更好的解決互聯網金融行業面臨的風控問題,降低P2P平臺壞賬的概率。可見,風控和大數據的結合,風控程度和體系的不斷完善和優化,對於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尤為重要。
調查顯示,50%的消費者在申請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時,不知道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已被授權查詢和報告個人信用信息。信用查詢的授權環節容易被忽視的主要原因是授權條款壹般插在交易協議或合同中,沒有單獨簽署授權的步驟,缺乏引起信息主體註意的提示。調查發現,43.51%的消費者沒有認真閱讀授權查詢個人信用信息的相關規定,65.438+02.98%的消費者沒有註意到相關規定。上述情況很容易導致消費者產生個人信用異議。
信用記錄太多會影響銀行對個人的信用。調查顯示,18.60%的消費者同時使用三款以上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但據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通過銀行端口查詢的客戶征信報告記錄不是很具體,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與常規小額貸款公司的放貸業務並不容易區分。不過,壹些銀行表示,隨著不良率的上升,他們對有多次記錄的客戶貸款更加謹慎。
互聯網消費金融逾期風險大。調查數據顯示,29.77%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存在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逾期,其中6.11%經常逾期。72.5%的消費者逾期是因為“忘記還款”,20%的逾期是因為“沒錢還款”。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逾期的原因主要有:壹是消費者對消費金融產品逾期的後果認識不足,對個人信用缺乏敬畏之心;其次,壹些消費者過度使用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不斷使用“無抵押”和“手續便捷”的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消費金融產品的過度使用和低水平收益之間的失衡增加了逾期的可能性。
存在個人信用信息泄露和倒賣的隱患。在互聯網消費金融市場,對個人信用報告的需求急劇增加,個人信用報告存在極大的泄露和倒賣風險。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 * *共偵破互聯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2100余起,查獲公民個人信息500余億條,抓獲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目前,越來越多的電商平臺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接入了金融征信基礎數據庫。壹方面,與銀行相比,電商平臺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在征信體系建立、人員管理、技術防禦手段等方面存在短板;另壹方面,壹些因資質原因未能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接的電商、P2P平臺、消費金融公司,為發展業務,容易出現非法查詢、使用或泄露客戶個人信用報告或出售、出租征信系統查詢用戶的風險。
針對以上問題,如何有效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有以下建議:
進壹步明確授權環節和授權內容。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互聯網消費金融服務機構應當進壹步完善和規範征信授權的形式和內容。信用信息授權應與交易協議或合同分離,有單獨且醒目的界面,以電子簽名或指紋認證方式簽署,並輔以電話或短信通知,以引起信息主體的註意。授權的內容應當更加詳細、準確,被授權機構不得擅自將授權委托給第三方。
進壹步完善信貸管理。商業銀行信貸部門在審核客戶信用報告時,應將審核重點從“貸款數量”轉移到“還款情況”上來。互聯網消費金融服務機構要嚴格把關,對有多次互聯網授信的客戶要更加謹慎,對有惡意逾期記錄的客戶要建立黑名單。同時,做好金融產品的解讀,增強消費者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認知。
進壹步增強居民的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要加強信用信息公示,引導公眾更加註重個人信息和權益保護。互聯網消費金融服務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不良信息提供和告知制度,應當涵蓋“逾期信息將報告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逾期記錄將嚴重影響個人信用”等重要信息。居民要了解征信相關知識,提高對信息交易、電信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認知水平和防範能力。
進壹步加強監督和自我管理。壹方面,相關部門進壹步加強了對互聯網消費金融服務機構的監管。不斷完善準入機制,督促其合規經營,加大違規處罰力度,真正起到了震懾作用。另壹方面,互聯網消費金融服務機構要重視信用風險防範,加強自我管理。加大科研投入,建立並實施征信獎懲機制,有效防範內部違規行為。
銀子鋪邊肖認為,在互聯網消費金融快速發展的今天,征信體系建設已經成為各界關註的焦點。大規模的網貸行業沒有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出借人和信貸公司之間存在很大風險。所有網貸平臺、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都應該上傳信用數據作為判斷的標準,而其他平臺可以參考這個信用數據,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做出自己的判斷,作為放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