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全面取消住房限購限貸,並將采取以下措施:
壹是簡化農民租購住房手續。
符合當地落戶條件的農民,只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依法簽訂的房屋買賣(租賃)合同,即可為本人及直系親屬申請當地常住戶口。
第二,保護進城農民的合法權益
1.進城落戶的農民將享有與公民平等的接受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就業等公共服務的權利;
2.此外,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
第三,棚戶區改造和安置
1,棚戶區改造,全省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於50%;有條件的城市要達到70%以上,力爭逐步達到100%。
2.除了貨幣安置,二手房也可以作為貨幣安置房。
3.貨幣化安置的範圍進壹步擴大。凡涉及房屋征收的補償安置均可實施。
第四,實行優惠住房貸款
1,商業貸款首次購房最低首付比例僅為20%;擁有二套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家庭,再次申請商業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僅為30%;
2.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3.推廣“農戶家貸”等創新金融信貸產品,采取更加靈活的還款周期。
五、充分利用公積金
1.自由職業者可自願繳納住房公積金,享受相關政策;
2.申請貸款時,取消對住房套數和已購住房面積的要求;
3.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房齡加貸款期限之和最長為40年;
4、大力推進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及其與金融機構的組合貸款業務;
5.進壹步提高實際可貸額度。
6.如果6個月全部付清,可以申請貸款。
第六,減輕稅收負擔
1.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第二套家庭改善型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七、給予購房者適度補貼。
有條件的,政府可以根據繳納契稅的數額,對購買存量商品房的公民給予適當的住房補貼。
八、取消相關限制性措施
1.取消住房限購限貸政策,購房人無需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納稅或社保繳納證明。
2、取消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審查制度。
3、取消商品房總面積、邢弢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的審批限制。
九、規範審批和收費
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審批和收費壹律取消。
X.完善配套設施建設。
加快完善小區配套設施,盡快完成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
十壹、加快房屋交付物業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要全面啟動已交付使用的無產權房屋清理工作,制定加快房屋產權登記的具體措施,解除交易限制。
十二、各城市設定實際情況去庫存。
不同城市需求和庫存不同,去庫存的措施要結合實際情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2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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