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男方的名字,女方從沒支付過房貸,離婚後房子應該怎麽分配,當然要看買房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的***同財產買的,就能給妳正確的答復了。
婚姻法的規定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自領結婚證***同生活在壹起,就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壹方的收入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同收入,雙方有平等的消費權。用***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同財產,對***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同時法律還規定,家庭財產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後的***同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宿性質,永遠是屬於個人擁有的。對婚後的***同財產,雙方各占50%的擁有權利。
如果婚內男人買的房,是用他婚前的個人財產買的,後期還貸也是用個人婚前財產還的貸,只要有證據能夠證實這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的,該房產的主人就是屬於男人的,不因為是在婚內買房就改變了婚前財產的歸屬性質。
如果婚內男人買房,首付是用婚前個人財產買的,只要有證據,首付部分就是男人婚前的個人財產。還貸部分是用工資支付的,那麽根據婚姻法,還貸部分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同財產。離婚時,還貸部分男女各占50%的分割權利。
如果男人在婚內買房,首付部分用的是在婚姻期間內的積蓄,還貸部分是用男人的工資還的貸,無論在房產證上有沒有女人的名字,該房產就屬於夫妻在婚姻期間內***同出資買的房產。離婚時,雙方各占50%的分割權利。
婚後買房,其實並不壹定就是婚後財產
根據閔律在實務當中的經驗來看,婚後買房,還需要看購房款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後的***同財產。如果是婚前的個人財產,而且房產證上面又是男方壹個人的名字,毫無疑問房子應該算作男方的個人財產。但是針對婚後的還貸部分,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約定婚後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麽哪怕女方沒有用自己的錢來還貸款,女方也可以主張***同還貸部分的對應增值部分,應當按照夫妻***同財產來分割。而如果是婚後利用夫妻***同財產買房的,那麽房子肯定是要算作夫妻雙方的***同財產的。
還有壹種情況,就是婚後買房,買房的錢是父母出資的。對於這點,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資房屋首付,並且房子登記在自己的兒子名下,則房屋的首付部分應當視為是男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對於之後歸還的貸款部分,也是按照婚後夫妻***同財產來主張對應的增值部分分割。
所以,雖然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也是男方用個人收入支付房貸,但這個房產還是屬於夫妻***同財產,還是按***有原則進行分割。若不存在可以少分或多分情形,原則上是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