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擔保貸款對象資格認定
貸款人資格認定條件是:在法定勞動年齡(男16--60歲,女16--55歲)內,誠實守信、具備創業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轉業退役軍人(軍人退役的有效證件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大中專畢業生(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後2年內的畢業證書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殘疾人(殘疾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回鄉創業農民工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調查審核統壹申報,對個人申報的縣擔保中心不再受理。
二、擔保貸款前提條件
1、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及配偶不能有貸款,也不能有擔保。
2、信用貸款需提供在職的由縣財政全額發工資的人員做反擔保,且反擔保人不能有貸款,也不能有擔保。
三、擔保貸款必須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或其合夥經營實體要有壹定的資金運作能力,比如說要有固定的經營場地,有壹定的自有資金。
2、從事的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也就是說必須是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收益好,具備還款能力的微利貼息項目。
3、申請人在銀行、公安等單位無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我縣的戶口。
四、擔保貸款支持的微利項目
指除建築業 、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外的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鐘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訓練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洗衣縫補、復印打字、理發以及種養殖等。
五、申貸程序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向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包括《滑縣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申請書》,壹式2份;《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財政貼息貸款申請、審批表》,壹式2份等),同時提交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資質認定證明(畢業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合法經營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或相關經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等資料。
2、審查推薦。鄉鎮(街道)或社區勞動保障部門接到申請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誠信情況、經營場所、項目市場前景、個人創業能力等進行進行調查,並重點對貸款申請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不良行為或經濟違法現象進行調查,初審合格的出具推薦意見,上報縣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3、提供反擔保。貸款申請人必須提供反擔保,提交《反擔保人單位證明和反擔保人承諾書》2份和身份證復印件1份,並在擔保中心辦理擔保人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擔保中心將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有關材料轉經辦銀行,經辦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經辦銀行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