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的風險
互聯網金融風險可分為兩類:基於互聯網信息技術導致的技術風險和基於互聯網金融業務特征導致的業務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包括:安全風險、技術選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支付和結算風險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互聯網金融可能面臨哪些風險?如何避免?
第壹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例
如,阿裏巴巴的余額寶當前的收益率低於5%,且余額寶的性質是貨幣市場基金。但百度百發的預期收益率高達8%,這就不由得讓我們想問,百發最終投資的基礎
資產是什麽?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制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的背景下,如何實現
8%的高收益?除了給企業做過橋貸款、以及給房地產開發商與地方融資平臺融資外,還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資渠道?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壹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
然,金融機構的壹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聯想到百度百發給出的承諾是
允許投資者隨時贖回,這無疑最大程度地加劇了流動性風險。既要允許隨時贖回,還能給出8%的預期收益率,這當然令缺乏經驗的投資者歡欣鼓舞,但也會令富有
經驗的投資者疑慮重重。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如
前所述,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壹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
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壹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準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但如果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那麽壹旦互聯網
金融產品違約,最終誰來買單?互聯網金融企業有能力構築強大的自主性風險防禦體系嗎?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壹系列獨特風險,以下筆者將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來依次梳理這些風險:
其壹是法律風險。目
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準、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例如,前段時間湖北省的天力貸在運行半年後被擠兌、停止運轉後,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立案的。
由於缺乏門檻與標準,導致當前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魚龍混雜,從業者心態浮躁、壹擁而上,壹旦形成互聯網金融泡沫,並出現較大幅度違約的格局,就很容易導致
中國政府過早收緊對互聯網金融的控制,從而抑制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應避免重蹈當年信托業、證券業發展初期的亂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壹
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壹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
款準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又如,如何來看待傳統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互動與轉化?另壹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貸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傳統融資渠道被收緊,那麽很可能會考慮到通過互聯網金融來融資。事實上,最近壹年來中國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大發展,
其宏觀背景就與中國政府收緊了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控,導致地方融資平臺、房地產開發商等市場主體不得不尋找新的融資來源有關。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此舉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準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裏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那麽,誰來驗證最終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
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絡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絡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絡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
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
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
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麽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壹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
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筆者提出的相關建議包括:第壹,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準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
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範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第二,
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壹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第三,應該加強網絡安全管
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
互聯網消費金融存在的風險機遇與挑戰並存
互聯網消費金融也屬於金融的壹種,那麽它也存在著壹定的風險。這些風險是什麽呢?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在互聯網金融普及千家萬戶的時代,我們又該怎麽規避自身的不良記錄呢?
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是金融必然存在風險。
壹是市場風險。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門檻較低。市場繁榮的同時也產生了市場混亂的現象,各類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定價不等、操作不規範、產品創新失敗等屢見不鮮,長此以往會加劇互聯網消費金融市場的波動,降低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的公信力,市場發展陷入低迷。
二是技術風險。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業務接收、信用調查、貸後控制基本上都是依賴於互聯網平臺,信用過程中大量地使用網絡手段和網絡信息,因此,存在著壹定程度的互聯網技術風險。這些技術風險涉及到互聯網平臺的網絡安全體系、大數據分析體系、客戶資源庫建設體系等多個互聯網構建元素以及技術難題。
三是信用風險。互聯網消費金融所提供的消費信貸往往是非抵押、非擔保的信用類貸款,利用互聯網手段審核的時間較短,不能充分考察客戶的信用記錄,且難以做到全部項目的貸後追蹤。
四是監管風險。由於互聯網天然的虛擬隱蔽性和擴散性,其風險傳播也極為迅速,政策監管開始進入了限制管理期。由於互聯網消費金融屬於新型金融形態,對於該類金融行為的監管還屬於摸索階段,還未形成成熟合理的監管方式,難以避免政策的反復和波動。
互聯網消費金融存在以下征信風險:
征信查詢授權環節易被忽視。調查顯示,50%的消費者並不知道在申請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時已經授權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查詢、上報個人信用信息。征信查詢授權環節易被忽視的主要原因是授權條款壹般被穿插在交易協議或合同中,沒有單獨簽署授權書的步驟,並且缺少引起信息主體註意的提示。調查發現未仔細閱讀授權查詢個人征信的相關條款的消費者占43.51%,沒註意到相關條款的占12.98%。上述情況極易導致消費者產生個人征信異議。
過多征信記錄將影響銀行對個人的授信。調查顯示,18.60%的消費者同時使用著3個以上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然而,據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通過銀行端口查詢的客戶信用報告記錄並不十分具體,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與常規的公司借貸業務不易分辨。而部分銀行表示,隨著不良率的上升,對有多筆記錄的客戶信貸投放更為審慎。
互聯網消費金融逾期風險較高。調查數據顯示,有過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逾期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占29.77%,其中經常發生逾期的占6.11%。72.5%的消費者因為“忘記還款”導致逾期,“沒錢還”導致逾期的占20%。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逾期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消費主體對消費金融產品逾期後果認識不足,缺乏對個人信用的敬畏心理;其次是部分消費主體過度使用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不斷使用“無抵押”“手續便捷”的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消費金融產品的過度使用與低水平收入之間的不平衡,增加了逾期產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