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黑龍江中醫藥大學,英文翻譯為黑龍江中醫藥大學。學校成立於1954,學校位於風景秀麗的北方名城哈爾濱。它是壹所公立全日制高等中醫藥院校。是全國首批獲得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結論的高校,也是全國首家通過教育部本科中醫藥專業認證的高校。2014年晉升為全國文明單位,2015年榮獲50所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2017年中醫藥學科獲全國“A+”,2018年獲批黑龍江省“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大學”。
第三條學校代碼:10228。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和決定本科招生的重大問題,下設招生辦公室和監察室。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設在招生就業處;監察室負責招生監察,設在紀檢監察室。
第五條招生就業辦公室代表學校全面負責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文件、規定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執行學校招生規定;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解答招生過程中的各種疑問,接受社會監督和咨詢;
4.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分省、分專業編制招生計劃;
5.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分省、分專業研究、論證、編制招生計劃並上報審批。組織實施全校各類全日制本科專業的招生工作;
6.審核錄取新生的信息,負責處理錄取過程中遺留的各類問題。
第三章入學和畢業
第六條凡報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我校所有本科畢業生均頒發印有“黑龍江中醫藥大學”名稱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應當通過異地遠程計算機網上招生方式進行,不得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作為招生“中介”。
第八條全面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錄取工作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教育部門和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以全國高考成績為基礎,遵循考生誌願,按照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不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包含考生排名信息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理工類學生錄取順序為:數學、外語、綜合、語文;文史按照語文、外語、綜合、數學的順序錄取。錄取結果將在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九條進入崗位的考生按專業等級差確定專業,專業壹、二誌願之間設置為“1分”,專業二、六誌願之間設置為“0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撤檔。
(1)考生成績未達到學校最低錄取線;
(2)考生成績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線,拒絕其他專業錄取。
第十條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專業錄取原則是“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
第十壹條在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按照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二條對江蘇學生,要求選考科目等級為BB,必考科目等級為4C,技術科目等級合格。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獎金政策,由學校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認。
第十四專業不限制語言。英語用於八年制中醫專業的外語教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院和佳木斯大學所有專業均以英語或俄語為教學媒介語。
第十五條護理(本科)專業推薦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的考生報考。
第十六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所有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七條我校無預約計劃。
第五章新生及其他入學
第十八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應當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和其他雜費。
第十九條我校學費標準壹般為4000-6000元/年/生,學費執行標準以物價、財政、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格檢查等。).復試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壹條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面積為25%,另有各種單項獎學金。
第二十二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問題,通過申請勤工儉學解決生活費問題。同時,學校還積極聯系企業和社會各界,通過設立企業助學金、獎學金等多種渠道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招生就業辦公室
學校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和平路24號
郵政編碼:150040
聯系電話:0451—82193455,82193477。
信訪電話:0451—82193018。
傳珍:0451—82193026
招生網站:
第二十四條黑龍江中醫藥大學佳木斯學院是學校直屬的辦學單位,位於佳木斯市。負責學校部分本科專業的培養。報名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招生部:招生與就業科
學校地址:佳木斯市前進區光華街53號
郵政編碼:154007
聯系電話:0454-6103226,6103227。
信訪電話:0454-6050339
傳珍:0454—8782721
學院網址:/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錄取。學校以往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政策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