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合肥市協商制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包括購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公***租賃住房租金貼息貸款三種。購房貸款:適用於合肥市內購買普通商品住宅的城鎮職工,按月還本付息。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最長還款期限為25年。個人住房貸款:適用於購買、建造、翻改自住住房的城鎮職工,按月還本付息。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最長還款期限為20年。公***租賃住房租金貼息貸款:適用於在合肥市公***租賃住房居住並需要貸款的人員,享受租金貼息。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最長還款期限為5年。此外,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制定了不同貸款額度對應的利率,並根據當地政策及時進行調整,具體可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是否有特殊群體能夠享受更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是的,壹些特殊群體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比如,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可以提高貸款額度,享受10年還款期;購買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的職工可以享受稅前工資抵扣以及延長貸款期限等政策優惠。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主要面向城鎮職工和在合肥市公***租賃住房居住並需要貸款的人員。各類貸款政策與當地政策緊密相關,需及時查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尚有壹些特殊人群可以享受更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幫助他們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