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通知所稱提前還款,僅限於在市本級已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獨立核算業務的承辦銀行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因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直接向合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前還款。
2.提前還款分為部分提前還款和全額提前結清,正常還款壹個月後才能申請。
三、借款人在還清欠款的前提下,可以提前歸還貸款。部分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金額不得低於10000元(不含當期應還貸款本息)。
4.約定的提前還款日為正常工作日(節假日除外),當前正常扣款日之前及當前正常扣款日前後3個工作日內不受理提前還款申請。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程序
1.借款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管理中心各網點櫃臺提出申請;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按照代理機構的要求辦理。
2.初審通過的,當場約定提前還款扣款日期和金額,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壹式兩份,交申請人簽字確認。
6.借款人應保證約定扣款日前壹天還款存折(卡)的余額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約定的提前償還本息之和。借款人應承擔因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提前還款失敗或貸款逾期等後果。
7.借款人在約定扣款日前壹天未足額繳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中約定的貸款本息還款金額的,提前還款申請自動失效,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當重新申請。
8.提前全部結清貸款的,可在扣款成功後的下壹個工作日到管理中心擔保櫃臺打印貸款結清證明,抵押權人可憑此證明直接申請註銷抵押。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也可以向貸款承辦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九、提前還貸(不含全額提前結清)每年可申請壹次。不辦理跨年度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截止時間為每年65438+2月20日。
代理請求
住房公積金業務應由職工本人辦理。如員工因故無法辦理預付款業務,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並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法定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代理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比如:結婚證、戶口本、公安或民政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有效證件。
(二)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經法定機構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註明具體授權事項)。
辦理代理時,應提供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
不符合上述條件者,本中心不予接收。